李斯:所有的结局,都是一种偿还(转载)(2)
在制订刑法的时候,李斯肯定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自己会被施以最重的刑罚——夷三族和五刑。
这两种刑罚都非常残酷,尤其是五刑,可谓残忍至极。(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了解。)
在临死前,李斯对他的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我想再和你牵着黄狗,一起出上蔡东门去打兔子,还能办得到吗!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幡然醒悟,权位名利,如同过眼云烟,在这一刻显得多么的无足轻重,而他却为此赔上了所有:身前,他不能保全家族和性命,身后,他不能保全名誉和道德。
你可以说,他本已功成名就,却又一败涂地;也可以说,他原本作恶多端,实在罪有应得。
不管你做了什么,最后你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吗?
可惜的是,李斯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因为李斯的湮灭而消失,反而在历史长河里屡有上演。
为了欲望,为了名利,为了理想,人们有种种原因,却走上了和李斯相似的道路。这在我们这个国度里屡见不鲜。
但最终,我们或许会领悟到:所有的结局,其实都是一种偿还。
胡适说过一段话,今天读来依然如新:
我们今日所受的苦痛和耻辱,都只是过去种种恶因种下的恶果。
我们要收将来的善果,必须努力种现在的新因。
一粒一粒的种,必有满仓满屋的收,这是我们今日应该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