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人的犯罪(事件篇)
我这个人从小就内向而又阴郁,在同龄的孩子都天真活泼,每天肆意玩闹的时候,我多数时间是猫在家里的旧仓房里面看些乱七八糟的书,然而一个人再怎么消极避世,依然还是有些人会在你一不留神间溜进你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就是那邻居一家。说起同一条巷子中的邻居,用怪人之家来形容我想也不并非夸张,简单来说,就是村里数一数二的懒汉和一个傻女人结婚,然后生下一个笨儿子所组成的家庭。男人被村里人喊作“老酒”(你大概可以从外号就能窥见这人品行如何),好吃懒做,偶尔去山里采些山货,多数时间不是酗酒就是在家里呼呼大睡,是个把“下雨天无聊,打打老婆孩子”的混话能挂在嘴上的十足混账。这么一个男人,自然难以讨到老婆,所以三十多岁的时候,从邻村娶了一个半傻的女人。女人英子生性就是呆呆的,熟人和她搭话,她往往要怔一下,然后半晌露出笑容,才想起接话,传言她傻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她孩子明明在河里和别人游泳,她就在河边找孩子,喊着转了几圈也没能从河边找出自己的儿子。
而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我童年唯一的小伙伴,作为两位爱的结晶,是个脑子缺根弦的家伙,叫着一个我觉得略显讽刺的名字“强强”。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是一年级,我升上初中的时候,他依然是小学一年级。学校照顾他家的情况,免了他的学费,并且允许他在反复留级中进行九年义务教育,这无疑是乡野小镇才有的特殊温情。
大概得益于他的白痴,与其他同龄人不同,不管我如何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强强都愿意用以一种“热脸来贴冷屁股”的愚公精神,频频跑到我家来找我玩,以至于我对这强加的异样友情反抗无果,最后也就由它去了。我觉得傻有傻的好处,比较好相处,而且我可以安心发号施令,他也对我言听计从,就算我有时候乖僻得很,他也不以为然。我在看书的时候,他自己拔草玩泥也能玩得很开心,初夏他抓来蝌蚪,我们就把它们养在我家外面偶尔用来洗澡的大水缸里;冬天我们一起搭雪屋(他是比较出力挖雪的那个),或者去河里的冰面上打冰爬犁(他负责拉,我负责坐),我们就这么持续着愉快的友谊。现在回想起来,我的童年没有完全在昏暗的库房里度过的原因,可能全要归功于这个傻孩子给我带来的色彩。
多数时候是他来我家找我玩,秋冬穿着秋季校服,春夏穿着印着古怪卡通图案的短袖,相同点是脏兮兮的,让我觉得英子养孩子和她养猪好像区别不大。我很少去强强家也是有原因,本来我就不喜欢拜访别人家,更不用说他家不好的地方真要说起来要多少有多少。首先在英子养猪法的操持之下,强强家宛如持续处在战乱年代,再就是他的爸爸妈妈实在是不讨人喜欢。老酒人如其名,是那种能白天喝大酒,白天睡大觉的人,作为祖上从山东逃荒来的非原住民,他的身上没有受到齐鲁大地的一丝一毫的文化熏陶,倒是让大男子主义在血液里深深扎根,每餐要酒,平时要茶。茶是他自己用山货煎出来的药茶,我至今对他晚饭前睡醒起来举起茶壶往嘴里咕咚咕咚倒茶的豪爽姿态,而那股独门药茶的味道更是不能恭维,和家里本来就有的异味混合起来让我觉得甚至有些反胃。英子则是从不梳洗,每天在猪圈里忙活,她不仅要把持家务,还要把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猪养好,这个家就这样颤颤巍巍的运转着,有时我甚至觉得惊异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