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如果没解体》下篇(2)
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普里马科夫:
1936年生于列宁格勒,在围城期间也曾忍饥挨饿。
1959年毕业于列宁格勒大学,加入克格勃,在第一总局工作。
1967年普里马科夫少校调入克格勃秘书局,得以在安德罗波夫身边工作。
1976年作为上校被外放到第二总局,此后到克格勃的地方机关任职。
1982年克格勃列宁格勒市地方机构负责人,同市党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
1984年克格勃第二总局局长。
1986年克格勃副主席兼第二总局局长。
1989年克格勃主席。
1990年获大将军衔。
1991年苏联国家拯救委员会主席。
1993年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等兼职从略)至今。
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的政治现状
1、国家联盟。
根据1991年的《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条约》,新苏联是一个由各自拥有主权的若干苏维埃共和国(截止2008年有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白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哈萨克苏维埃共和国、乌兹别克苏维埃共和国、土库曼苏维埃共和国、吉尔吉斯苏维埃共和国、塔吉克苏维埃共和国、车臣苏维埃共和国、印古什苏维埃共和国、达吉斯坦苏维埃共和国、鞑靼苏维埃共和国、巴什基尔苏维埃共和国、阿迪格苏维埃共和国、卡尔梅克苏维埃共和国、雅库特苏维埃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苏维埃共和国、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苏维埃共和国和亚美尼亚苏维埃共和国等20个加盟国,还有圣彼得堡市和塞瓦斯托波尔市这两个拥有准加盟国地位的联盟城市,2008年之后又陆续有阿布哈兹苏维埃共和国、南奥赛梯苏维埃共和国和摩尔多瓦苏维埃共和国等3个“国家”宣布加盟,不过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组成的国家联盟。
在诸加盟共和国各自保留主权的基础上,联盟在对外关系中亦享有主权。
诸共和国保留与本国发展相关的一切权利,但实行统一外交、国防、关税、移民等政策,发展统一市场、建立统一司法体系,为此将相应权力让渡给联盟行使。
在联盟职权范围内,联盟的法律至高无上;在诸共和国保留权利范围内,共和国的法律至高无上。
2、联盟政体。
根据1993年的《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宪法》,联盟是一个以两院制最高苏维埃为中心的议会内阁制“多党民主”政体。
3、立法机关——联盟最高苏维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