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笛与余浴
*嘭
我深爱着一个名叫余浴的人的同时,也深爱着我身下那个孔。
余浴是一个颓废失意的非主流有志青年,有不一样的音乐梦想,在酒吧驻唱,他同时是一个神秘的隐世木匠,在一个夜里,他精心打造了一支长笛,以准备某年某月在落魄到街头卖唱之时,可以拿出去吓唬吓唬别人。
他是这样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使得我很钦佩他。当然,我所说的深爱,仅仅只是比钦佩更高一层的爱,毕竟,他可是创造了我生命的人。
我是长笛上最上面的那个孔,是一位真真正正的绅士。
而对我身下的第二个孔的感情,确实是一个男子汉对一个娇柔的女孩子的爱。
余浴第一次吹出一口气的时候,我醒了过来,并迫不及待得与身下的孔说话——要知道,只有在有人吹气的时候,我才能和他们说话。当时我寂寞难耐,对每个孔都说。
Hi,漂亮的女孩,约吗?
我的声音雄浑有力,我坚信她们都会被我吸引,可惜的是,余浴从来没有从长笛的后头吹气,我一直不知道女孩们的回应。
而我确信我深爱着第二个孔,是因为我研究发现我和她一起合作发出的声音最好听。
余浴的气息拂过我和他的手指,和她和他的手指,发出的清脆悠扬的声音,让我沉醉,我轻轻传递我的吻,希望她知道。
原来爱情就是这样的神奇美妙,让人欲罢不能。我终于可以体会每天晚上余浴在被窝里表达他对那个他失去的女孩的爱时的感觉了。
每天余浴开始吹笛子时,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可以这样和两个我深爱的在一起,好像再好不过了。
只有当我对第二个孔表达完了爱,我却从来不能知道她的回应,和听完余浴的抱怨之时,我会感到一丝丝难过。
只有一丝丝而已哦。
*啪
我喜欢一个叫丝丝的姑娘已经两年三个月零五天了。
她总是来酒吧,久而久之,我就爱上了她。
或许这两者之间没有必要的关联,但对我这种狂放不羁,英俊迷人的人来说,这样洒脱随性的爱,才符合我的身份。
但是我也意识到了,随性地久了一点。对一个随时做好准备的流浪歌手来说,专一可是个坏习惯。不过我也不打算改,我就是这样潇洒。
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两年三个月零六天,我决定参加第三十五个,也是这辈子最后一个音乐比赛。
假如还是失败的话,我就真正要开始流浪。这是我和丝丝的约定,尽管,我从未和她说过话。
我一直把长笛当做我的幸运物,对于我坚持自吹自唱这件极其出力不讨好的事,周围的人也从来没有反对过我,他们只是对我的必然失败有了预料,甚至懒得预料。
刚开始驻唱,还是有人愿意吃我这套,于是酒吧就主推我。不过不久之后,大家看厌了,酒吧主管就对我说,你要是再不唱点大家爱听的东西,就给老子滚。
没办法,流浪歌手也是要吃饭上厕所的。
但人,特别是我这样不一样的人,总是要有自己的坚持了。尽管长笛一直带给我失败,但我相信它总会带给我好运。尽管丝丝从未和我说过话,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她也会爱上我。尽管我参加比赛一直失败,但我也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