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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第二序列.二十二(4)

       郑应龙认真的听着张筠的各种交代。作为一个在郑家老宅长大的人,他自然了解十二岁的生日对每一个孩子的意义。不过,在楠央市这边的乡村,意义可就变了。
       当地人亲切的我称这种宴席为“高价饭”。顾名思义,花大价钱吃一顿饭。主家以各种正当理由邀请亲朋好友,被邀请者被道德绑架,处于社交礼仪,必须给主家面子,而且不能空着手到场,还必须递份子钱。少则一百,多着上千。当然,这也是一个缓和仇家关系的手段,邀请有过节的人家来吃一顿饭,就啥事都了了。(为人和善,乐善好施的郑重夫妇可没有一个仇家。)一般情况下一次宴席刨除各种开销之后,还有几千块钱的剩余。所以在乡村里,生活富裕的家庭都乐意做这种买卖。
       郑应龙想了想,大约确定了几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决定亲自邀请他们下个星期过来。不用随份子钱的那种“特邀嘉宾”。不过他们的家长都认识郑重估计会硬塞点钱。大人们的社交手段啊!郑应龙是真的不想去了解。
       手机和电话薄都在房间里,郑应龙走在楼梯口就听到了房间里有声音。郑应龙皱了皱眉头,轻轻的推开房门。看见屋里郑笗泽和蔡歆然在翻郑笗雄的衣柜,各种衣物被弄得满地都是,两人发现郑应龙进来后都愣了一下,蔡歆然手里还拿着郑应龙买的那条短裤。
     郑应龙翻了翻白眼:“你们继续。” 
     接着转过身就想出去。
      “诶诶,你回来。”郑笗泽跳过满地的杂物,把郑应龙拉回了房间,“你帮忙找找,看看那个还找不找得到……”
       …………
      我拖着满身伤痕,机械地迈着脚步,朝着地平线上的一线光条走去。
       二十四战,二十四负。看来我是真的不行了。力量,敏捷,体力,心态都大不如前!根本打不过郑闻姬那个朝气蓬勃的孩子。看来我以后真的该回复锻炼了,再这么颓废下去,怕不是以后跑路都喘。
     郑煜在光圈边缘游荡,我走上前跟他打了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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