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的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次的钢琴比赛非常不安,与生俱来的预测未来的能力告诉她:她必须将他拦下,否则将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大问题。但是至于这个问题是什么,她也不知道,凭借本能拦住他的时候,甚至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硬生生的就变成伊顿莎阻止贝多芬前去参加比赛,大奖归于一个不起眼的小生的这样一则新闻。学校因为有了像贝多芬这样的学生而感到骄傲,不只是因为他是路德维希·凡·贝多芬的后代,更是因为他是天生的弹钢琴的好手,可能是因为血液里还留存着前辈那天赋异禀的音乐细胞,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该怎么去演绎路德维希的曲目,一双手在黑白键上疯狂的跳跃着,让听他琴声的人们都倍感震撼。
贝多芬唯一的不足就是他从不演奏舒伯特的曲目,很多人都感觉奇怪,舒伯特笔下的曲子并不难,一个拉赫玛尼诺夫第二钢琴协奏曲都能轻轻松松的应对下来的优秀学生不可能不会弹舒伯特的曲子呀?问他的时候,他只说因为不喜欢罢了。但这其中的真相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于张扬跋扈,戾气过重,表现欲太强,根本对付不了这些悠扬曼妙的曲目。他的性格只叫他不断向前看,不断向下砸,从不会叫他轻柔地触碰,以至于所有需要柔情的那些乐章他总是弹不好。学校里的老师因为“宠幸”他,一有什么钢琴比赛也总是叫他去为学校争光,为他挑选一些那些炫技的、需要敲键盘的曲目。
这一次的钢琴大赛与以往不同,选手只需要准备一首曲目,在大赛当天,组委会会让每个选手再当场抽签决定另一首规定曲目,学校为他挑选的曲目是李斯特的《钟》,这首曲子无疑是非常炫技的曲目了,不仅考验左右手的完美配合能力,更令人咋舌的是这首曲子需要及其快的速度,以至于有些手相对小的人根本来不及跨度,整个手在键盘上如同在空中飞翔一般,常常是演完后满头大汗,汗水将演出服都浸湿了。
伊顿莎是这所音乐学校小提琴系的学生,她来到这所学校并非因为家庭背景,但是在学校里她也并不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自己普普通通就好,所以在每学期末的学生汇报演出上从来就没有见过伊顿莎的影子,平平凡凡、毫不起眼,确实就是伊顿莎的代名词了。然而因为这次拦下贝多芬去参赛着实让她火了一把,所有人经过她身边的时候都用着异样的眼神盯着她,在这其中有的眼神中带着刺,更有的,则是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