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诚无差AU】画楼重上谁与共(四)(3)
9.
明楼一走,受他强势气场影响的脑细胞活动也改变了原本整齐划一的思考方向——换言之,明诚又开始心烦意乱起来了。
他惊讶于自己居然这么轻易就被说服,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一个陌路人的超标善意,明明昨晚之前他们还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今后却要开始共享同一屋檐生活了——与人合租或者说合住这件事自从明诚有独立生活能力后就再也没有体验过了,他是一个极度重视个人空间的人,能独来独往就绝不会结伴而行,因此哪怕是上大学时他也没住过一天的集体宿舍,与女朋友的半同居状态也是聚少离多,离共同生活还有相当距离......
想到女朋友,明诚心里的怅然更深了。
近半年来他们的关系的确有了某种彼此心知肚明的变化,明诚不否认这其中有自己的责任——他工作过于忙碌,能给对方的关心太有限,如果姗姗需要另寻慰藉他不是不能理解。整个事件中令明诚难以接受的是,为何她非要同时脚踏两条船呢?倘若只是一时的放纵,又为何非要把人带去他家里?这种作法究竟有什么意义?明明这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各类酒店!明诚觉得自己实在是无法理解前女友的心思。。
对,姗姗现在应该只能算是他的前女友了,撞上昨天那档子事,想再掩耳盗铃地粉饰太平已经不可能,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
这条路走完了吗?
明诚将头靠向沙发,又深又长地吐出一口气——作为受伤害方,以逃离现场的方式默示分手在道义本无可指摘之处,但这不符合明诚一贯清晰明确的做事风格。有些事,还是需要面对面做个了结的。
与明楼签合同之前,明诚以为自己还要晚几天才会去联系姗姗,毕竟还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他可以用它们做借口让自己逃避一段时间。可那份合同一签,最大的后顾之忧已经解决,他也不愿意再找理由再纵容自己了。更何况,明楼对自己有想法这一点明诚已是十分清楚,不管他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自己同意住下本身就是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了他的“追求”,那么无论将来自己会不会有完全接受明楼的一天,现在都不应该再跟别人有任何暧昧不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明诚奉为圭臬的原则。
思及此,明诚起身去找自己的手机,经过几轮绞尽脑汁的回忆和毫无章法的乱翻,最终在那堆脏衣服里找到了它,幸好还没扔进洗衣机!
10.
明诚觉得自己这个当下的家里蹲失业闲人理应体恤需要辛苦工作的人,所以与姗姗的会面地点定在了离她公司不远的一个咖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