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第二序列.十二(4)
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没有家的味道,但“事实”的真相就是那样:
我在那样一个家族中成长,跟在惩爷身边苦修,家里几乎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之后出现意外,失忆,被老师救下,重新学习知识和技能,回归。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但又疑点重重。
我的这个家族,坐落南海之滨。一个繁华城市。目前的主事人是惩爷,是我爷爷的兄弟。晚辈都称呼为惩爷。惩爷年轻时候参过军。看起来威望颇高,每年也都有不少各界人士登门拜访。当然,这些都是表象。
家族的历史我不,但是有关对于“火”的运用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不过这只是郑篆在惩爷的书房里看到的,具体时间可能还要早。
家族中的人可以结下“火缘”用以操纵“刑火”,就是麒玩的那种。可以透过世间生灵的肉体,焚烧他们灵魂中的污垢。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灵魂中的污垢足以把整个灵魂点燃,并且可以化为实质,灼烧肉体。这样一个能使人忏悔的手段反倒成了高效的杀人模式。真是讽刺。
运用娴熟的人可以燃烧自己的灵魂中的一小部分污垢来操纵一个和自然火焰性质相同的火焰。但这需要长期的锻炼和强大的控制力来支撑。麒暂时还没那个本事。
这种超自然的能力这并不但是在血脉中延续。最主要的是灵魂中的传承。每个“裔族”中都有一个有一个类似于宗教的信仰。搞得跟邪教组织似的。不过还好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这些形形色色的“裔族”才得以保存。
在他们眼中,人是有灵魂和肉体之分的。肉体是灵魂的容器,灵魂是肉体的本质。所以这群丧病的人会开办福利院和孤儿院,找一些符合条件的孤儿。进行培养,试着让他们结下“火缘”,如果不能,让他们过正常人的生活;能,则加一利用。
单从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来看,这是绝对的稳赚不赔的买卖。但是应该与大部分人的观念不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