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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手记(一)——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2)

2023-03-05咸鱼手记 来源:百合文库
朋友露出嫌恶:MD,又是一个傻白甜四痴。
我不再说话。《爵迹》的每一条设定都是“翻皮”后的产物,表面的文字全部被更换,设定本身全部都做了相当程度的修改。
连“同一种东西”都不存在。
人设是郭敬明的,剧情是郭敬明的,百万的文字词藻是郭敬明堆砌的,设定的“杂烩”也是郭敬明亲手煮的,怎么就不存在价值了呢?
爵迹就是爵迹,不是任何事物的翻版。
难听点说,还有谁能比郭敬明“抄”的极致?给他一个设定,他能全部亲手翻版,然后在自己的版本上延展出自己的整个世界观与作品。
但连郭敬明和他的完全属于自己的爵迹都能到今天这种全民公敌的境地,一无是处。
好一个政治正确。
有人说,大家图个开心,求个公理与正义,抒个憋积多年的怨气,又不是来做锱铢必较的字眼匠儿。什么抄袭模仿借鉴致敬,文人的事儿就不叫抄了?又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
你说一个作品毫无新意,滥用套路,设定老套,人设模板化,这些都是评价。
你说一个作品抄袭,这就是污名。
你可以写得烂,没人看。
但你不能抄袭。
抄袭这个词之所以定义严谨,正是因为没有人应该逾越那条红线。
你可以扒出这个作者的描写大段剽窃,你也可以拔出那个作者的剧情骨架关系结构全部照搬,你可以说他们都是抄袭。
但那也绝不该是爵迹。
因为如果连爵迹都能被万众一心地送上“抄袭”的绞架,
那连我自己都是在抄袭了。
(以下涉及到自己小说的“抄袭”均为“同人”以外的部分,换句话说它的“抄袭”和它是“同人小说”不存在任何脱罪关系)
我是一只作者,有一本同人的额外章节曾经这么写过:
而它的正常画风,原来应该像是现在这样的:
这么一仔细比较的话,顶部80%废话的十几条列表可能很繁琐,神经质,花式甩锅,捕风捉影,想得比谁都多?
是啊。
被吓的。
可如果用审判爵迹的相同眼光来审判自己的作品,这还远远不够。
根据评论区、微博、知乎、贴吧众口铄金的“分析对比”,这还远远不够。
相似的概念不允许,相似的设定不允许,相似的武器不允许,相似的关系不允许。
这样的大炮抬到郭敬明或者别的作者门前,我可以肆无忌惮地骂这些炮手们智障。
但如果这样的大炮抬到我自己作品的门前,智障的只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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