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短篇小说(2)
我觉得这样的自己更为丢脸。
毕业的那天,我在同学面前说了很多,瞎说,乱说,因为只想和她说声对不起。
依旧没有说出来。
因为,我为我忘了自己对他人伤害的行为感到羞耻,但却因为对已经遗忘的行为买单而感到委屈。
就如同酒醒后,看到身边死了一个人,在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前提下被判刑的委屈。
我怕了自己,这是狡辩,我自认为自己是无愧于任何人但这个事情打了我一个特别响的耳光 。让我抬不起头来。就如同一个企图把犯罪正当化的罪犯。
这是借口,是我最讨厌的事情,所以,我对我自己
厌恶
而高中时,我却再也没有见到她。
天不绝我,在我升学宴的时候她再一次出现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我和她成为了可以谈谈的朋友。但是,依旧没有和她说声对不起。
为什么?
不知道
连借口都懒得找了。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甚至在欺骗自己是不是自己已经说过了?
没有,
我不敢
如果我是鱼,会不会把自己的行为正当化呢?因为我忘了。所以,我没错?
真的没错吗?
没错,因为是原罪
无法原谅。
PS额,先发点小福利。和黄昏事件簿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