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动情是意外(2)
而他也有样学样地一同成为了书店的常客,买张爱玲、买徐志摩、买钱钟书,他家境相比同学倒是算得上殷实,加上他父母似乎没有那倒了八辈子霉的“穷养儿子、富养女”的想法,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少买书这件事上,他就总是领先我一步。往往我正在为了一本书积攒着不多的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买到了桌上,尽管他看与没看无可知,可是至少他有了。
于是,我也厚着脸皮去先问他借来看上部分,要是能看完的话,自己买的书就能够以全新的姿态充实我的书柜。
我一直有一个虚荣的习惯,就是在看完一本书之后,把这本书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写在扉页上,以证明本书已被阅读。而很多的书已经在买之前就通过“金多宝”的借阅看完了,购买的时候也就直接除封在扉页上落下那思量比较多时才选出的句子。
这本《围城》就是其中之一。
我拿着自己的书回家的时候,整理书包才发现从“金多宝”那儿借阅的书已经顺着那破损的大洞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
向来自己和“金多宝”借书,都是一周必还,为了不违背这样的习惯,只好把自己的新书还给了“金多宝”。
还记得那天他看着扉页上的那句话,我信口雌黄地解释说为:“把重点给你强调出来罢了,不然这本书太深,你怕是看不懂。”
他没有回嘴,只是笑着和我道了谢。这件事发生不久,他也就因为爸妈工作的变动转校离开了。想不到再见,已经是这副令人艳羡的程度,还和我最好的朋友阿月走到了一起,甜蜜得连阿月见我这个老友都要跟着过来。
也许时间那么久,似乎“金多宝”并没有将我这个过客留在记忆里,也或许是因为我已经被社会磨得失去了当年的模样,无法辨识,只是见他没有主动提起,自己也索性不提,免得尴尬。
本以为和谐的气氛,却在阿月上洗手间的时候被丢回了尴尬之中。“金多宝”把那本《围城》放到了我的桌前。
——这本书确实深,你嘱咐之后就三不五时拿出来看看……
——原来,你还记得呀,那么久远的事儿了。
——怎么能忘记,我这次回来,就是……
话还没说完,阿月已经走了回来,那帅气的脸上仍旧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聊什么呢?
——没什么,就在讨论着一会儿要去什么地方吃饭,这顿饭你请客,我可得好好宰你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