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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一件小事鲁迅读后感集合(20)

2022-08-22 来源:百合文库
一、事故的程度之轻--“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二、事故的责任不在车夫,这在前面已分析过了。如果人物“我”认为老女人受了伤,认为责任在车夫,人物“我”会这样吗?答案应该是清楚的。前面考察人物“我”对事故叙述的可靠性时,已经指出,人物“我”的不可靠叙述完全是在一种无意识的情况下自坐车者的意识、立场做出的判断、分析和叙述,也正是因为出自近乎本能的反应,才暴露了人物“我”的常人性的一面,这才构成了震惊的基础,与伦理范围的自私与否,没有关系。况且,车夫并非如一般论者所云,是“大公无私”的。前面分析事故的底本与述本关系时已经指出,事情是从人物“我”的视角被叙述的,并不代表唯一真正客观的事实叙述,对于事故的看法,车夫的观点显然不可能同于人物“我”,老女人也会有自己的观点,巡警也会有一种观点,从小说下文看,车夫、巡警的观点的方向是一致的。则车夫的行动无法论定为“大公无私”。
老女人到底是否装腔作势,如果将人物“我”的叙述视为权威叙述,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老女人装腔作势讹诈,车夫仍然不声不响甘愿“自讨苦吃”,则车夫的行动不是大公无私,而是一个伟大的教义的化身:左颊给打了,再送上右颊。
以上这些解释中可能出现的歧异,都有一个原因,即未能充分注意小说的叙述艺术。在这篇小说中,叙事人的视角是有着严重的权力自限的:故事严格限制在人物“我”的见、闻之内,老女人怎么想,车夫怎么想、巡警分驻所里发生了什么,都有意识地排斥于叙述之外,因为事故的结局与小说的主旨无关,作者所要处理的,是叙事人的精神的震惊。
叙事人“我”,从小说所提供的精神特征看,是社会动荡中不满于社会的知识者的精神肖像。这一类型的文人,鲁迅曾在《随感录六十二恨恨而死》中有所论述。鲁迅指出,在中国古代“很有几位恨恨而死的人物。他们一面说些‘怀才不遇’‘天道宁论’的话,一面有钱的便狂嫖滥赌,没钱的便喝几十碗酒,--因为不平的缘故,于是后来便恨恨而死了。”这种恨恨而死的传统人生样式,在二十世纪初,颇有人仿效,鲁迅是不赞赏的。“中国现在的人心中,不平和愤恨的分子太多了。不平还是改造的引线,但必须先改造了自己,再来改造社会,改造世界,万不可单是不平。至于愤恨,却几乎全无用处。”只恨恨于社会,而从无意于自己,结果便会走上古代恨恨而死者的道路,摆脱这条传统的人生道路的关键,是先从自己改造起。但是凡是恨恨于世事者,总是以为自己很伟大、很了不起的,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要改造自己,因此,一般很难不蹈古人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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