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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义务》读后感聚集(2)

2022-08-19 来源:百合文库

一、引子
终于将该书看完了,也正是从现在开始才可以算是接触罗马法,毕竟上本科的时候读的《罗马法原论》和《法学阶梯》(商务印书馆)在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没有笔记,没有很好的总结,也没有今天这么仔细的阅读。今天就算是自己对民法基础补的第一课吧。
读书,永远是一种享受着快乐与痛苦相伴的艰难的心路历程。在看本书的过程中,一方面享受着罗马法的精辟与经典,另一方面却深深地为自己学识的不足而惆怅。但毕竟是看完了一本书,不管其收获是多少,总是该总结的时候了。
二、从《法学阶梯》看罗马法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学阶梯》只不过罗马法绚丽冰川很小的一角,而且由于自己的学识,在某中程度上或许连这一角也看不清楚,而只是冰雾笼罩下的对冰川的朦胧的感觉而已——甚至不知道这朦胧后面究竟存在什么,但“无知者无畏”或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还是要为自己的感觉留下一点什么,还想对罗马法做出最粗浅的评价。毕竟这是自己学习法律以来看的最认真的一本书了。
粗浅的几点感觉如下:
1.内容的精细化。
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理性思维的产物。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而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感性生活的个别正义和普遍规则的普遍正义一直是法学界的主题。古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遵循的是精细的具体规则和抽象的原则的结合。
在这一点上,对古罗马人的敬佩不再只是停留在感性的道听途说上了,至少从法律的细致和法律的合理性角度来看,我们并不比古罗马人进步多少!在当今的整个学术界、法学界以及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人当中,一方面存在着对法律的僵死的理解,他们需要详而又详的法律法规——但人类理性并没有这个能力;而另一方面,在学者当中,存在着一种玄学的倾向,以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和完美的大写的人,都能够依据简单的道德说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大同,因此追求的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余下的问题被让位于或诉诸于人类的道德良心或者是对原则和理性的理解。在这方面,应该好好的学习罗马法,至少看到目前为止,罗马法既保留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品质,又不失为世俗而可操作性。既努力去追求理性的思索,试图函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承认理性的不足,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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