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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十八协律六首读后感摘录(26)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总之,从以上种种类型的宴会可知,宴会在当时人的食生活进而在全部生活中都占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所以韩愈甚至在诗中把“燕席谢不诣”即不能去参加宴会当做人老了的一个标志。由此也可见宴会在韩愈心目中是相当重要的。
住生活方面的资料最少。我们只知道韩愈在京师求官和作国子博士的十余年间,以及在东都做官的几年间,基本上都是租房子住的。他在二十六岁考博学宏词时写有《上考功崔虞部书》,书中提到自己“今所病者,在于穷约。无僦屋赁仆之资”;三十九岁为国子博士分司东都时,与伊阳县尉崔某“赁屋得连墙”,住邻居。在大城市里租房子住,到贞元长庆年间已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一则是由于举子、选人、官员、客商等流动频繁,再则是由于租房便宜而买房贵。当时不仅一般低级官吏买不起房,甚至像水部员外郎、工部尚书那样的官员也买不起,都是租房住。据《太平广记》卷二四三,贞元长庆间的窦乂买了一个小宅,且是凶宅,还花了二百一十贯钱。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年)制度,“国子博士”的俸钱是“四十贯文”。作为国子博士的韩愈,以四十贯俸钱的收入水平又要养活一大家人口,无法买房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除在京、都二处外,韩愈在汴州、徐州做从事,以及在阳山为县令、在江陵为参军,大约都住在当地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对此我们还拿不出直接的证据,但从唐后期的墓志中,可以看到许多在外地做官的人就死在“公馆”或“官舍”里。比如宣州司功参军魏邈元和四年(809年)“终于宣州宣城县之公馆”,道州长史尚弘简咸通三年(862年)“终于道州官舍”。也许韩愈在外地做官,也都是住在当地官府提供的公馆或官舍中。
前面说过,韩愈在四十六岁迁为比部郎中后,生活有了明显改观。大约又过了几年,到四十九岁左右,他终于买了房,并为这套房子自豪。他在《示儿》一诗中写道:“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中堂高且新,四时登牢蔬。前荣馔宾亲,冠婚之所於。庭内无所有,高树八九株。有藤娄络之,春华夏阴覆。东堂坐见山,云风相吹嘘。松果连南亭,外有瓜芋区。南偏屋不多,槐榆翳空虚。山鸟旦夕鸣,有类涧谷居。主妇治北堂,膳服适戚疏。”从诗中可知,在经过三十年的奋斗、已接近五十岁时,韩愈才在长安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宅院。这个宅院很大,有中堂。按“中堂”是唐代宅院中最重要的`建筑,韩愈的住宅也不例外。因此这一中堂是“高且新”,祭祖、宴宾客、行冠婚礼都在中堂举行。此外有东堂、北堂。东堂用途不详,北堂则似是厨房。卧室可能也在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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