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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规划读后感汇聚(62)

2022-08-13 来源:百合文库
第三种,约之以法,即所谓“管”。这种老师的口头禅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们热衷于制定各种条条框框,然后检查评比,表扬做得好的,批评惩罚做得不好的,迷信“严格”。校长们对此事往往比教师更积极。这种教育思路强调服从,强调秩序,注重外表的一致性,这是一种管理思路,很容易导致形式主义。所谓“养成教育”,也基本是这条思路。采用这种思路教育学生的教师,与其说他们像教育者,不如说他们更像一个“官员”,或者一个企业经理。总之他们给学生的第一印象是个“上司”,一个“管人的人”。
这种教育思路的.理论基础是所谓行为主义。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就是规范和训练人的行为,管住人的行为,就促进了人的发展,而只要有适当的规范和赏罚措施,就一定能控制学生的行为。大家都知道,行为主义早就是落后的理论了,它把教育降低成了表面的外部行为训练,忽视学生的心灵。迷信行为主义的教师往往把工厂企业公司军队的一套管理成年人的措施迁移到学校,他们忘了学生是未成年人,你无法炒孩子鱿鱼,无法关孩子禁闭送军法处。而且事实上约之以法的办法往往遭到学生顽强的抵抗。一旦管也管不住,罚也罚不怕,教师就束手无策了。科学和经验告诉我们,约之以法的办法,只对那些有规则意识,有法制观念,有一定的自控能力或者胆小不敢乱说乱动的孩子有效,超出这个范围的孩子,你光靠管就只能失败。
上述三种教育思路有两个共同点。一、都是教育者自我中心,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出发而不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二、都有迷信性质,夸大某种思路的作用,以为某种办法能解决一切学生的问题。虽然如此,我们得承认,这三种办法都有存在的价值,不但现在有价值,今后也有价值。它们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只不过教师们现在用起来比较盲目。现在老师们对这几种办法往往是轮番使用。比如某学生,我管他不听,我就给他讲道理,再不听,我就使劲爱他,动之以情。再不成我又回过头来严管。如果他进步了,我就瞎高兴一番,写一篇工作总结。其实我并没搞清楚到底这三斧子哪一斧子砍中了他。下次遇到一个问题生,我就再把三柄斧子轮番挥舞一遍。恐怕这就是很多教师教育行为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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