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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关于酒的书的读后感汇聚(8)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李煜在作词上的成就,表明了他对事物的喜爱,并将它们以词的形式表现出来,表达出自己当时的心境,抒发自己对人生的感慨,以求得心中的平静,虽不能“人生得意需尽欢”,也能找到自己所爱之事,寄托自己的忧思。
我父亲及兄弟都能喝酒。不知何故,我与生俱来就惧怕酒。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用筷子头沾点酒让我尝试,其浓烈的辛辣味道弄得我瞪目皱眉直吐口水。大约16岁那年,全家团年,我试着喝了不到半两白酒,结果是面红耳赤,腿脚发痒,浑身发冷,头晕脑胀。我第一次喝酒就伤酒了,也就是酒殇了!
然而,阴差阳错,我参加工作不久就当了一个单位的头头。当了头就少不了接待应酬,接待应酬少不了喝酒。这样我被逼到了至今我都感觉要命而痛苦的酒场。说来也很惭愧,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仍不胜酒力,一瓶啤酒到极限。我知道这可能对朋友、客人等多有得罪,但那年头吃喝没有现在这么盛,我用我的诚恳、诚信及三寸不烂之舌还奏合得如鱼得水颇有几份自得。
后来混到行政干部之列,喝酒就有点“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了。经常参与迎来送往、争取项目、吃请答谢、走南闯北等活动,在这种酒文化与交往文化及职场文化交融的社会,你不喝酒还真不行。弄不好就有可能事难办、脸难看、友难交。你找上级权力部门的负责人办事,宴请别人,无论事前、还是事后,只要别人答应出席你的宴请,这就是赏光给你面子了。你不可能对一面之交的当权人总是解释你“不会喝酒”之类的废话吧。这时你打肿脸充胖子,肯定要陪着喝,并要主动的比客人多喝,这才显得你有诚意,才有可能让人感动。我在京城、省城办事多次遭遇此类场面。这种情况喝酒,一般要按酒场的潜规则:“宁可伤身体,不可伤感情”去应对。我这种酒量,在这种场合喝酒其后果可想而知。往往是激情满怀上,豪情满怀喝,昏头转向回,翻江倒海吐。这种颇有几份无奈的酒,喝得人伤神、伤身、伤心。
我在担任市政府秘书长时,有一次陪市主要领导到省城办事,那天,那位平易近人的省领导开恩,要宴请我们一行,并还叫了三位陪客出席。遇到这类场合适用的是“见官莫上前,喝酒莫退后”的潜规则,即平常见到比你官大的,你千万不要走在他前面,喝酒时官小的你千万不要躲在后面。我的头头要我给他们敬酒,并要我量化,一口一杯。一两多一杯的高度白酒,我敬了主人敬陪客,其后果我也是清楚的,但你不能说不喝,否则大家都会没面子。我强装镇静,酒席上没倒下,但上了返程的车,这伤人的酒就忍耐不住地从我胃中喷薄而出,一路可恶地洒向了洁净的高速公路,并弄脏了我的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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