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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里的教育读后感汇总(26)

2022-07-07 来源:百合文库
这种教育思路的.理论基础是所谓行为主义。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就是规范和训练人的行为,管住人的行为,就促进了人的发展,而只要有适当的规范和赏罚措施,就一定能控制学生的行为。大家都知道,行为主义早就是落后的理论了,它把教育降低成了表面的外部行为训练,忽视学生的心灵。迷信行为主义的教师往往把工厂企业公司军队的一套管理成年人的措施迁移到学校,他们忘了学生是未成年人,你无法炒孩子鱿鱼,无法关孩子禁闭送军法处。而且事实上约之以法的办法往往遭到学生顽强的抵抗。一旦管也管不住,罚也罚不怕,教师就束手无策了。科学和经验告诉我们,约之以法的办法,只对那些有规则意识,有法制观念,有一定的自控能力或者胆小不敢乱说乱动的孩子有效,超出这个范围的孩子,你光靠管就只能失败。
上述三种教育思路有两个共同点。一、都是教育者自我中心,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出发而不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二、都有迷信性质,夸大某种思路的作用,以为某种办法能解决一切学生的问题。虽然如此,我们得承认,这三种办法都有存在的价值,不但现在有价值,今后也有价值。它们确实能解决很多问题,只不过教师们现在用起来比较盲目。现在老师们对这几种办法往往是轮番使用。比如某学生,我管他不听,我就给他讲道理,再不听,我就使劲爱他,动之以情。再不成我又回过头来严管。如果他进步了,我就瞎高兴一番,写一篇工作总结。其实我并没搞清楚到底这三斧子哪一斧子砍中了他。下次遇到一个问题生,我就再把三柄斧子轮番挥舞一遍。恐怕这就是很多教师教育行为的真实写照。
为了弥补上述三种思路的不足,我们提出第四种教育思路:因人施教,对症下药。这种思路是科学的,研究型的,这种思路是开放的,它并不排斥常规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的教育方式,而是力图减少常规的方式的盲目性,同时对常规方式不能解决的问题予以探究,而不是回避。这种方式竭力避免教育者自我中心,它从学生的客观实际出发,而且不认为某种方法能解决一切问题,主张对一个个学生、一个个班级首先进行“心灵体检、诊断”,然后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其中用上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解决不了的学生,则尝试用类似心理治疗的方式解决。采用这种方式工作的时候,教师的角色更像一位研究人员,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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