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殷教授国际关系学观后感合计(2)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历史上国际政治、国际法和外交研究之间没有严格区分,是与当时的现实情况紧密相关的。当研究展开之后体系变得过于庞大,常规的研究方式难以适应,且不能产生有效的成果,于是往往会将这个庞大的体系切割为比较合适的几个领域,分别予以研究。但是相关的领域割裂不合理或割裂的时间太长,也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人们需要寻求平衡,但是具体运作上困难重重。
就我国学界情况看来,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不易结合研究的障碍大致可归纳为四项:一是学科划分上和教学模式上的不合理之处,两个体系之间长期“各自发展”缺少联系;二是我国在这两个学科的研究上水平还不够,基础性研究较缺乏,所以在结合两个体系时会面临很多问题;三是二者之间的芥蒂较深,都比较封闭,接触上存在障碍,这也是长期“独自”发展的后果;四是学者本身的知识局限性。虽然可以针对这些问题来试图寻找解决方法,但是也要看到这些障碍都是不易解决的,每一方面都是根深蒂固的问题。在当代社会,因文明、社会的演进和发展,许多方面的事务的处理都变得相当棘手,面对亦旧亦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需拥有更高明的智慧。
三、以国际关系学视角探讨国际法的缘起
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中形成了众多学派。比如理想主义、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规范理论、后现代主义、历史社会学等等,千差万别,因为它们的许多方面的差异(视角、阐述、方法等)也导致了结论上的巨大差异。按照一般情况,学者们认为国际关系学中影响较大的学派有三个:强调国家和国家权力斗争的现实主义;强调多元化的行为体、跨国互动行为以及国际制度及规范的自由主义;强调观念性内容的构建以及文化领域的影响的建构主义。
学者们普遍认为自由主义的兴起为国际法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动力,国际法的地位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所上升。作为调整国际关系,试图构筑和维护国际秩序的重要环节的国际法,确实在凡尔赛体系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比起一战以前的国际法而言其地位已大幅提升,可是最终这样的国际法体系所支撑的国际秩序仍然崩溃了。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国际法本身的问题,只是国际法所服务的体系和秩序本就是不合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国际法构建得再完善也是无济于事。国际法并非维持国际秩序的唯一环节,还有许多其他的力量支撑着国际秩序,推动国际社会有序发展,但是国际法确实是其中重要的一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