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退学事件观后感合集(2)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如学生对该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钦州学院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
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逾期申诉不予受理。教务处学籍科电话:xxxxxxxxxxxx。
申诉部门:钦州学院(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行政楼纪委、监察室,申诉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范文3
各系、登封校区:
白xx,男,学号xxxxxxxx,xxxx年6月11日出生,我院运动训练系xxxx级田径班学生。
根据运动系xxx级教学计划,该年级学生大四阶段实习时间为两个月(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10月31日)。按照规定,白xx同学应于xxxx年11月1日按时返校继续相关的文化课学习,但该生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曾返校。经辅导员及同学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多达一个半月。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白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xxxx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1
李xx(学号:xxxxxxxxxxx),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xx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xxx年3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xx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xx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逾期申诉不予受理。教务处学籍科电话:xxxxxxxxxxxx。
申诉部门:钦州学院(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行政楼纪委、监察室,申诉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范文3
各系、登封校区:
白xx,男,学号xxxxxxxx,xxxx年6月11日出生,我院运动训练系xxxx级田径班学生。
根据运动系xxx级教学计划,该年级学生大四阶段实习时间为两个月(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10月31日)。按照规定,白xx同学应于xxxx年11月1日按时返校继续相关的文化课学习,但该生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曾返校。经辅导员及同学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多达一个半月。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白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xxxx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1
李xx(学号:xxxxxxxxxxx),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xx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xxx年3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xx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xx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