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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庭审观后感汇集(4)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医疗事故庭审观后感汇集56句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申诉人的各项损失判决不合理。
1.医疗费,患者xx生前在被申诉人处住院费21418.72元;门诊费518元,共计21936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生前在被申诉人医院住院22天,每天20元,患者及家属两人计880元;3,护理费,患者生前在被申诉人医院住院治疗22天,29904元/年*365x22天x2人=3604.86元;4.患者及家属两人误工费220元x22天x2人=9680元;5.死亡赔偿金按2014年度为458120元(22906x20年);6.丧葬费应一次性为38720元;7.参加丧葬活动的近亲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为2000元;8.鉴定费2000元;9.精神抚慰金应为5年x11451=57255元;10.xx县人民医院抢救xx到武汉医院救护车费用2000元法院理应支持折价1200元;11.尸体从武汉医院拖运回xx2600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按道德观念及地方民情风俗殡葬拖运标准,法院理应支持半价1300元,12.
打字复印费3000元是法院三次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资料及其它相关费用,都是到该广告服务公司打字复印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法院依实际情况予以支持800元;13.被告化疗致xx病情加重到武汉天安医院抢救住院费4863.30元理应由被告承担;14.父亲鲁修彪.母亲郑学英瞻养费5000元x2年=10000元;15.参加医疗事故处理近亲交通费1000元;16.误工费4984x3年=14952元;17.住宿费500元;18.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xx骨髓切片押金400元是xx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决书认定鉴定资料所需。合计:629211.16元。
证据及事实:
一.xx县人民医院超说明书违规翻倍用药,致患者死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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