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文库
首页 > 文库精选

危险驾驶庭审观后感细选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危险驾驶庭审观后感细选80条



福建省XXX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刑初字第277号
公诉机关XXX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某,男,1984年10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XXX市,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家住福建省XXX市**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经XXX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5年9月22日再次办理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10月22日继续予以取保候审,2015年11月3日决定逮捕并于同日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现羁押于XXX市看守所。
XXX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公刑诉(2015)2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赖雪琼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于2015年5月24日23时30分许,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某某的小轿车由本区马甲镇往双阳街道方向行驶,至双阳街道阳光北路某某公司路段时,碰撞道路右侧绿化带上树木,造成交通事故,后被告人黄某某被送往泉州市洛江区某某医院救治,交警在该医院将其查获。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黄某某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经福建某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61.58mg/100ml。归案后,被告人黄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林某某、张某某的证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送达回证,辨认笔录及照片,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血液鉴定采样图片,福建某某司法鉴定中心某某司鉴(2015)毒检字第3659号司法鉴定检测报告、鉴定意见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疾病诊断书,查获经过等公安机关工作说明及被告人黄某某的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