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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和我同人文|三十年(上)(19)

今天,依旧是烈阳高照,我走在吉普岛的大街上,物色着下一个偷窃对象。
人群中,有一个人的着装特别扎眼,明明是大热天,他却围着头巾,戴着墨镜,下半张脸也用围巾围住了。
但吉普岛满大街都是身份成迷的人,比如说我,我并不在意他的装扮,我在意的是他裤子后兜露出半截的钱包夹子。
我悄无声息地跟到他的身后,食指和中指轻松地夹起那个皮夹子。
凭借着我十年的偷窃经验和天赋异禀的行动能力,按理来说那个人不会有任何感觉,但在皮夹子抽出的一刹那,他却转身灵敏地抓住了我的手。
很久没被触碰的我感觉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比起难受,更多的是...熟悉。
没多想,偷窃被抓到的我狠劲一甩他的手,穿过人群往小巷里跑。
那人没有喊抓小偷,反而很快地追赶着我,待我跑到小巷里,一个同样奇怪装扮的男人倚在小巷的墙边,眼疾手快地踹了我一脚,正中我伤势未恢复完全的腹部。
我吃痛倒在地上翻了几个滚,腹部伤口破裂,出了些血,皮夹子被我甩出去,甩至追赶我的那个人的脚前。
“这就是令警署头疼的小偷?也不怎么样嘛。”踹我的那个人走到追赶我的那人身边,拍了拍他的肩,“那交给你解决吧。”没想到这两个人是中国人,而且好像是条子。

少爷和我同人文|三十年(上)


追赶我的人将钱夹子拾起来,走到我面前半蹲着。
“钱夹子里,有两千泰铢,你拿着,换身行头,疗下伤,吃顿好的,你身手不错,只不过误入歧途了,你要是有想法,向阳警署欢迎你。”面前的人压低声音,给我递来两千泰铢。
他的声音,好熟悉,但是逆着刺眼的阳光,我看着他被包得严严实实的脸,根本回想不起他是谁。
自尊心强的我,根本没有伸手接过钱的举动,反而恶狠狠地瞪着他。
他也不管,将钱放在地上,然后起身离开小巷,忽然余光瞥到什么,弯腰拾起一个东西,“一个银戒指?没人要的?”
我突然一惊,看向左手食指,那个本该被银戒指束缚的指头现在只剩下戒痕,它是什么时候从我的手上滑落的?明明十年都不曾滑下!
我刚准备开口喊住他,却发现喉咙发不出一点声音,而小巷口,此时路过了一个女人。
那是十年前,我在铁岭遇到的那个女人。
女人朝我看了一眼,又转移视线走了,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拾起我的戒指戴上左手食指。
这个习惯...难道他...?!
可我旧伤复发,动也不得,说也不能。

少爷和我同人文|三十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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