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我(5)
“嗯,没错,这个项目一旦成功,人类文明的高度必将拔高一个数量级,但是,现在外面有些人说传输记忆之后势必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这样可能会导致许多伦理问题以及其它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外公又问。
我:“也许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我们可以制定严格的规则避免这些问题,比如记忆传输者必须是在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他本人坚决要求放弃自身的身体才可把记忆传输到克隆体。所谓坚决要求放弃自身的身体,是指在记忆传输完成之后本体将被执行安乐死,这样死一个活一个就不会出现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的情况了。”
外公:“挺好,可是,如果在记忆传输完成之后,本体突然改变主意了,又不想安乐死了,这该怎么办呢?”
我:“每个人对死亡都会感到惧怕,突然不想死了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我们一定要在一开始就做好相关的评估工作,不仅要评估传输者的身体受损情况是不是达到必须传输记忆程度,还要评估他们的心理状况,传输者必须要对这具病体抱有极其憎恶每分钟都想摆脱的心态才算是合格的客户,可以进行传输。但即便如此,可能还是会有传输者在传输完成之后反悔,拒绝安乐死,那么我们可以给本体一个星期的反悔期,这期间我们不会激活副本,副本将一直处于休眠期,理论上来说只要不激活副本,那么他就不算活着,不算一个真正的人。反悔期到后,如果本体依然拒绝安乐死,那么我们就销毁副本,并且本体永远失去再次传输记忆的资格。我想,这样做应该可以全方位避免出现两个同样的人的情况。”
外公:“很好,那么,如果出于某些原因,技术原因也好或是其它一些不可控的原因在反悔期期间副本被意外激活了,而本体又拒绝安乐死,那么这时候一定会出现两个一样的人,因为副本一旦被激活就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和本体一样,我们无法再对这个真正的人实施销毁,因为那将判定为谋杀,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我一时半会想不出合适的对策,于是回答道:“突然出现两个相同的人确实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但大家最担心的应该是这两个人为了争夺他们各自认为的本应属于自己的资源而相互残杀。这两个人既是自己也是对方,他们的思维方式一致,行为模式一致,而且能够成为我们的客户的人一定是有钱有势处于社会上层的人物,为了杀死对方,他们必定会竭尽所能动用各方力量,所以看似是两个人的斗争,但也许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这样的事故出的越多,社会危害性就会越大。不过,我倒是觉得,可能大家过于多虑了,连自己都想干掉的人内心得多么邪恶呀,反正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在我看来如果有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我,我们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我们最了解彼此,可以互相协作做很多事情,为什么要相互残杀呢?反正我想不通。也许,我们还应该在规则之上再加一条——评估客户的人格特质,拒绝为生性恶毒残暴之人传输记忆。
我:“也许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我们可以制定严格的规则避免这些问题,比如记忆传输者必须是在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他本人坚决要求放弃自身的身体才可把记忆传输到克隆体。所谓坚决要求放弃自身的身体,是指在记忆传输完成之后本体将被执行安乐死,这样死一个活一个就不会出现存在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的情况了。”
外公:“挺好,可是,如果在记忆传输完成之后,本体突然改变主意了,又不想安乐死了,这该怎么办呢?”
我:“每个人对死亡都会感到惧怕,突然不想死了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我们一定要在一开始就做好相关的评估工作,不仅要评估传输者的身体受损情况是不是达到必须传输记忆程度,还要评估他们的心理状况,传输者必须要对这具病体抱有极其憎恶每分钟都想摆脱的心态才算是合格的客户,可以进行传输。但即便如此,可能还是会有传输者在传输完成之后反悔,拒绝安乐死,那么我们可以给本体一个星期的反悔期,这期间我们不会激活副本,副本将一直处于休眠期,理论上来说只要不激活副本,那么他就不算活着,不算一个真正的人。反悔期到后,如果本体依然拒绝安乐死,那么我们就销毁副本,并且本体永远失去再次传输记忆的资格。我想,这样做应该可以全方位避免出现两个同样的人的情况。”
外公:“很好,那么,如果出于某些原因,技术原因也好或是其它一些不可控的原因在反悔期期间副本被意外激活了,而本体又拒绝安乐死,那么这时候一定会出现两个一样的人,因为副本一旦被激活就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和本体一样,我们无法再对这个真正的人实施销毁,因为那将判定为谋杀,这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我一时半会想不出合适的对策,于是回答道:“突然出现两个相同的人确实是非常诡异的一件事,但大家最担心的应该是这两个人为了争夺他们各自认为的本应属于自己的资源而相互残杀。这两个人既是自己也是对方,他们的思维方式一致,行为模式一致,而且能够成为我们的客户的人一定是有钱有势处于社会上层的人物,为了杀死对方,他们必定会竭尽所能动用各方力量,所以看似是两个人的斗争,但也许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这样的事故出的越多,社会危害性就会越大。不过,我倒是觉得,可能大家过于多虑了,连自己都想干掉的人内心得多么邪恶呀,反正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在我看来如果有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我,我们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我们最了解彼此,可以互相协作做很多事情,为什么要相互残杀呢?反正我想不通。也许,我们还应该在规则之上再加一条——评估客户的人格特质,拒绝为生性恶毒残暴之人传输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