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