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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斯]《誓言》也可以叫做《失言》或《食言》(5)

2024-03-26 来源:百合文库
五年后,高斯没有回去,而是在信上写到“如果我和你在一起的话,你的所有努力都会被毁掉的,你给了我太多的阳光,让我忘记了我其实是一朵乌云,我本就不应该存在在你的生活里的,我走了,你要幸福”
马浩宁看到这里时,没有哭,但却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整整一天。
后来,马浩宁重新开始了一段感情,那个人对他很好,也很爱他。
看吧,那有什么天长地久,海誓山盟的爱情
爱情只不过是一块每时每刻都被水滴侵蚀着的石头而已,看似坚不可摧,可到最后只能化作沙砾,随着岁月被风带走。
后来,高斯一个人小心翼翼的生活了一段时间,慢慢的变习惯了这种生活,他还是爱着那个人,每天最开心的时刻,便是看着熟悉的聊天记录和照片,还有那些视频。他慢慢发现,马浩宁又开始了一段感情,真好啊,看来他真的放下了,放不下的,是我啊。
今天是他的婚礼,可是我却只能偷偷的坐在台下,看着他,听着那句熟悉的誓言
“无论贫穷与富贵,无论建康或疾病…你都愿意和Ta在一起吗?”

[潮斯]《誓言》也可以叫做《失言》或《食言》


“我愿意”“我愿意”
多好啊,就像人们常说的那句“郎才女貌”,他俩比我俩更般配,不是吗?
好可惜啊,今天没有夕阳呢,就像我走的那天。那现在,我又该走了。毕竟,你已经有了一生的寄托,Ta深爱着你,不是吗?
再见,不对,是永别了,马浩宁。我会一直爱着你,从前,现在,和我没有的未来。
说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银针,算了,我舍不得,那就让我替你咽下你承诺的永远爱我吧,哦对,我还应该再吞一千根,毕竟,我也食言了,我深爱着的你,我一直都爱着的你,祝你能和那个人好好生活下去,我就先走了,别难过,人生路还长总要有人先走,尽管你不会知道这件事
那天,没有落日的傍晚,浴缸里的水却被映的发红。
后记:写这个的时候,本来写到五年之约的时候想以he结尾的,这样或许会更好写一点,但是我想了想,五年,可以改变的事情已经足够多了,我不认为他们再次见面会有好的结果,因为经过了那些事情后,两个人的心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潮会因为自己没保护好高斯而疯狂的对他进行补偿,而高斯需要这些吗?我想他是不需要的,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在那个时候将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了。而高斯希望小潮变得更好,不希望自己毁了他,而在这篇文里的世界,通过我的描写大家应该看得出来,对待这种群体是非常有偏见的,所以高斯如果回来的话,他会更加自卑,会害怕。那到最后就只能以爱意被啃食殆尽,就像我写的对爱的描写一样,是块每时每刻都经历着水滴的石头,到最后,就只能以更加遗憾(说实话到那种时候都不算是遗憾了)的方式离开,可能会有人觉得,啊会有奇迹啊之类的,但是我写这篇文的主旨是两个普通人,没有主角光环(尽量)的两个人的感情,而不像我写的小甜饼那样,爱就会爱一辈子,这种事情我想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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