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珈 含琳狼 四月写的 非常短 随便看看
那时我穿黑衬衣,打深色的条纹领带,装作不苟言笑。我喜欢一个深紫短发的女孩子,她叫我哭哭。我与她跳舞时天生一对。那时选歌偏爱高音,悠扬清澈。
她的短发越留越长,我的长发越剪越短。她是舞担她伤了腰,我是歌担我坏了嗓。
最绝望的时候我们爱着对方。
她说我是最特别的人,我说我保护她去最高的地方。
她直率好胜,我敏感柔软,都别别扭扭。生活是小火的炉,岁月是窄刃的刀,满腔赤城熬成沉默以对,情深刻骨也能刮骨疗毒。
春风吹尽了那几年。
后来我穿白衬衣,打浅色的字母领带,惯会耍赖撒娇。我喜欢一个浅白长发的女孩子,她叫我乐乐。我与她合唱时地设一双。如今选歌总是低音,沉稳磁性。
那时的哭哭总是爱笑,如今的乐乐也会装哭。我还是嘴巴很懒,不肯好好叫恋人的名字。只是我唱《我只在乎你》不会喜不自胜,唱《追光者》也不再哽咽难言。
我天生软妹偶尔酷盖,我来自东北去往枝江,换掉衬衫的颜色也换了过往。
某天夜深忽梦少年事,我坐在练歌房学新歌,她亭亭站我面前,单手背在身后,柔软的腰身弯下来,眸子亮亮的,一如往昔。她看着我,叫我哭哭。
她问我:“哭哭你快乐么?”
我点点头,叫了声,拉jue。那年夏天的阳光太晃眼,于是我的泪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