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狼/贝贝珈】我们爱过又忘记
名字来自余秀华同名诗集
木第一人称
我四月份在酒吧第一次见到她,两个小时之后我就跟她开房去了。
你叫什么?她问我,眼神错也不错地看着电梯屏幕上一跳一跳的数字。我没告诉她,一夜情而已,留下太多个人信息是坏事,我环着她的肩膀,凑到她耳边吹气,满意地看着她耳朵唰一下红起来:“你叫我Eileen好了。”
哦。她点头,看向我,正儿八经地自我介绍:“那你叫我Carol。”
这不会是她的真名吧。我腹诽,跟着她往外走。她明明和我差不多高,走路却快很多,我走了几步有点跟不上,拉着她的衣袖用我很常用的撒娇口吻:“走这么快干嘛啊?”
她看我,放慢脚步,解释:“有个朋友走路很快。”刷卡开门,示意我先进去。
她长得很不错,是那种在酒吧里坐十分钟能有二十个人上前搭话的类型,有危险感但不危险,看起来就是正派好人。她进门,放包,从包里抽出一叠纸,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