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叶飞离开他待了五年的城市(2)
那老头叶飞认识,按照家族里的辈分,叶飞得叫他一声太爷爷。太爷爷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村里但凡有红白喜事需要写对联,都会去请他掌笔。
他是来者不拒,东家只要备好墨,他带只毛笔,写完留下吃顿饭,吃完就走,他一不喝酒,二不抽烟,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
村里人见了他,都不夸他有文化,只夸他视力好,那么大年纪了,还能看得清楚书本上的字。
第一次见面,太爷爷就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给叶飞梳理了一遍,听太爷爷说他藏书不多,叶飞便将他那些积了灰的书,都借给了太爷爷。
俩人你来我往,很快就成为了忘年交。太爷爷看完叶飞借的书,直夸他看的书有深度,要是继续保持,将来说不定还有可能成为一位知名作家。
事实上呢,叶飞借给太爷爷的,都是公认的中外名著,而他揣在怀里的,是柳残阳、于东楼和查良镛写的武侠小说。
想起自己看小说入了迷,牛将别人家的玉米霍霍了半天还不自知,叶飞的嘴角扬起了一抹久违地笑容。
将口罩摘掉,叶飞径直走向荒田中的太爷爷,从他到市里复读那年算起,他和太爷爷已有六年多未见了。
夕阳打在书本上,有点反光,太爷爷起身,打算换个阴凉的位置,瞧见有人朝他走来,太爷爷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
直至叶飞走到跟前,太爷爷才认出了他,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长高了,变胖了。”
“高考过后,我到你家找你,你爸说,你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工业大学,怎么样,学业难不难?”
在叶飞的搀扶下,太爷爷换了个阴凉地方。“你是村里少有的大学生,我和你爸妈都为你感到骄傲。”
听到这话,叶飞埋藏在心里的那根情弦,终究是被拨动了。他满脸堆笑,大声地说,“我大学毕业了,已工作一年多了。”
再听到叶飞一个月的工资,能买家里好几年种的玉米,太爷爷更高兴了,直言他有出息。
2
月亮再过一天,就圆了。
叶飞站在一棵柿子树下,能清楚地看到他家的院门口,母亲坐在小板凳上摘豆角,父亲捣鼓着坏掉的机器,此时此刻,是他离家最近的一次,也是最远的一次。
打他去市里上学起,就再也没有和父母过个一个中秋和国庆。上大学期间是寒暑假各回一次,工作后就春节回去一次,待上没两天,又匆匆往回赶。
每次同他一起往回赶的,还有成百上千的农民工,他以为他上过大学,会与他们有所不同,直到政府将从事软件开发一类的工作,也划分进新时代农民工的范畴,他才明白,本质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