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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浮沫啤酒

粉红浮沫啤酒



恍然过来时,墙上被我写了“今生有缘”四个字。这让我开始观察我自己的手。我在油画院学过画手。我知道手应该被视为一个方体,手指关节处是滑车结构,手指一节一节地生长出去,骨头上所有的肌腱最后都会连到手腕。我见过我室友的手腕肌腱,我亲眼看见肌腱随着她中指的曲直上下梭动,同时鲜血像啤酒泡沫似的一块一块掉在地上。然后变形,扩散,血泡拥挤着向下奔跑,一个一个崩解。
这时我低头,血流成河。我想站起来擦一擦,但心里马上一紧,嘴唇里有股空气想钻出来,令我动弹不得。电话响了,我动弹不得。我发现我没写什么字在墙上过,因为我没有马克笔。我曾经试过用钢笔,发现写不上去,我只能写在自己身上。钢笔跑哪儿去了?在血泊里,砸出一小块墨,这场景有点像我小时候看的儿童节目。
潘推门来看我了。我一见他便如释重负,很快地说道,我想要马克笔,给我一支马克笔吧。他说他会记得买的,然后问我,怎么没有接他的电话?我说我不想接,帮我捡一下钢笔吧。他走到我右侧,托起我的胳膊,他说钢笔就在我手上。然后他就看见地上的啤酒泡沫,我很期待他说什么,所以我在看他。但他居然说,他会收拾的。然后就收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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