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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伯贤‖“他说人这辈子只活一次,痛快就行。”(2)

这次挨踢的是金钟仁的屁股。
“不过要我说......”战地记者金钟仁再次大胆开麦,并且在边伯贤举起拳头要锤他之前提前以长身优势将其摁住,“以大哥这样的条件,什么妞儿泡不到。”
边伯贤觉得这个小老弟有病,但是这话对需要走出情伤挽回自尊心的男人确有奇效。
当时边伯贤恰好在马路对面看见一个背着书包走路慢吞吞的乖乖女,然后郑重其事地说,“就她了。”
那个“她”,就是我。
Part2
那时候边伯贤搞了一头红色挑染狼尾,黑T加牛仔裤,一件松松垮垮的校服外套穿在身上显得格外滑稽——不像人穿衣服,倒像衣服穿人;脖子上的项链是十字架,怎么看都是小混混模样。但他从不做欺凌的事,也不像真正道上的大哥身边女人不断(不然也不会初恋就被绿)。他的父母那时已经冷战十余年之久,只为了给边伯贤一个名义上完整的家维持着苟延残喘的夫妻关系。家里经济不宽裕,狭小的房间内时刻都充溢着压抑的气氛,所以边伯贤不爱在家里待着,而是跟着父亲出去跑生意,他以为多挣一份钱,这个家就能离回到原本幸福的模样更近一步。边伯贤人机灵,嘴甜反应又快,老板们都喜欢他,经常把他引荐到其他生意人那里打下手。那些跑生意的人白天奔波疲了,晚上就在小馆子里满嘴粗话烟酒下饭。边伯贤在这种场合下锻炼的点烟倒酒的身手很是熟练,一来二去,也不免沾上味道,所以他每天晚上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洗衣服。

边伯贤‖“他说人这辈子只活一次,痛快就行。”


那时候我和他都不明白,有些味道就像阴魂不散的厉鬼,一旦染上就再也无法摆脱。
Part3
见面第一天他就吻了我。
那时树影折叠,衰老的黄昏在暧昧的呢喃下愈发瘦削,坚硬的羽翼被甜蜜的软桃击穿,我们的肩上只有片羽的重量,轻盈得像在一封情书里盛上月亮。
吞下一颗吻,爱恋迅速在空气中膨胀。
他说:
“我有一千种方式,吻你。”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热烈地吻。在花园里,在泳池下,在古橡木书架旁,在日出的影子里,在黄昏的雾霭下,在流浪的街上,在风穿越时间的形状里,在聂鲁达的诗里,在爱情里。
在他的拥抱中我找到世上独一无二专属于我的荫蔽,那片秘密森林没有岁月的荒芜,唯有少年胸腔震动的欢喜。
他说:
“我爱你。”
他说:
“我们会一起上大学,我们会结婚,我们会很多很可爱的小孩。我们会成为最幸福的伴侣永远在一起。”

边伯贤‖“他说人这辈子只活一次,痛快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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