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吏
庐江小吏焦氏,白身时,欲擢为吏,乃赴县中试,得魁,其乡人曰:“欤,小子,尔事多矣。”
焦不解:我吏也,何事多?不过公事尔。乡人嘿然。
月余府君曰,汝白身,需缴户证、痒序证,且自费捐一吏服。另有司所开举无案事证,诸事毕,方为吏。
焦乃先去痒序求其师,得一证,又使银乡老,得户证,后至游徼曹,出一无案事证,诸证齐,于是至府曹,曹佐收其证曰:“我处可也,然尔所任衙门处亦需诸物也。”焦喟然。
于是又诸流程,付于衙门,得一裁衣证,备五贯钱,去东城李记制衣。此种种方为吏也。
焦之后事,汉乐府自有记,不复述也。人问:“其乡邻何人也?如何知此中腌臢?”
吴先生对曰:“其人本曹中吏也,早年也受如此,遂忘了早年志,如何致太平?见曹中鱼肉乡里凡五载,幡然醒悟,脱下衣袍,捐尽家财,乃隐于焦氏村中,日耕于南山之下,于宅边种柳五颗 ,日得财物,皆换酒自醉。此番见焦氏,追忆当年之事,心有不忍,乃劝之。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丈夫也。”岂焦氏难称丈夫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