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我/第一次去夜场就遇到了年下海王(九)
喜欢,什么是喜欢?
或许是七岁的时候在宠物店看到的一只小狗,迫不及待想把它带回家;或许是十岁时交到了最好的朋友,想跟她永远在一起;或许是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怦然心动的一刹那,幻想着对方能够牵起自己的手……
无论怎样,喜欢都绝不可能是拥有时的不在乎,失去时的马后炮。
刘耀文就是那“绝不可能”的一种。
盯着他留给我的评论良久,我最终没有回复。
这算什么?仿佛那天晚上他对我说的狠话都是假的,好像我才是那个狠心绝情的恶人。
在他的评论下面,宋亚轩也评论了一句:“摄影师来点个赞(大拇指)。”
几乎没有犹豫,我回评道:“感谢小宋老师高超的摄影技巧(玫瑰花)。”
“主要是模特上镜(墨镜脸)。”
一来一往间,刚才被刘耀文搅乱的心绪逐渐平复下来,想到今天跟宋亚轩相处的片段,欢快充盈,就像大晴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抬头就能看自由自在的云朵。
说到这里,今天还有个小插曲。
拍照的时候,我的手指不小心被一根木刺扎到,由于做了指甲,我始终不能将那根小刺拔掉,最后还是宋亚轩帮我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