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龙娘的我不可能是癫火之王(一)(3)
维克遇见兰斯桑克斯也是个很戏剧性的事件:那天蒙葛特在王宫大宴众宾,餐后舞会的时候,喝的眼冒金星的维克不偏不倚,一脚踩中了这位龙女祭司兼超人气歌星闪闪发光的舞鞋。
这个庸俗的桥段也可以改编成“男主不小心撞洒了女主手中的红酒”或者“男主不小心吃掉了女主送给别人的点心”。总之这个典型的天雷地火式的爱情故事的开头需要三个条件:一,男主是个有点帅但冒冒失失的大傻子;二,女主是个很漂亮但脾气暴躁的死傲娇;三,这个冒冒失失的帅比大傻子惹恼了那个脾气暴躁的漂亮死傲娇。
维克会遇见兰斯桑克斯,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必然。不如说,这两个随便提起一个就能引爆讨论圈的人,不认识才是奇怪的。
但事实却是,在那之前,维克并不认识兰斯桑克斯。华灯摇曳的舞会上,喝高了的维克只觉得自己被哪个孙子绊了一脚,不禁脱口而出:
“他妈的,别挡道!”
骂完晃晃悠悠继续往前走,然后冷不丁被人一把揪住后襟,他刚想问候第二句,结果登时给泼了一脸红酒。
维克酒意顿时消了一半,同时火气腾地蹿上脑袋,抬起胳膊就准备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八蛋一拳。但看清对方的脸后,他的胳膊停在了半空中。
维克一生阅女无数,自居罗德尔选美大赛评委第一把交椅。但见到眼前这个女孩的时候,他的大脑头一次发生了宕机。
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完美的造物,维克觉得眼前的女孩就是。
不过完美的造物显然并不怎么开心,她拉下清秀的眉毛,撅起小嘴,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嗔怒道:
“有没有礼貌啊!”
维克眨巴眨巴眼睛,从恍惚中回过神,视线在女孩身上从上扫到下又扫到上。她身着淡紫色低胸包臀晚礼服,白皙顺滑的香肩在灯下反射着微光,纤腰盈盈一握,裙下一双长腿笔直曼妙,蹬着银片装饰的高跟鞋,其中一只被某个喝醉的大马猴踩了个灰不拉唧的鞋印子。
女孩把肩上柔顺的发梢拨到脑后,努力使自己的眼神像一头凶猛的恶龙,不过结果是,那种眼神在维克看来更像是一只发怒的小野猫。
虽然维克不知道眼前的女孩就是兰斯桑克斯,但兰斯桑克斯却认识维克。很久以前的某天,她在圣树大舞台举办了场个人演唱会——同时也是她歌手生涯里第一场演唱会。那时作为歌手的她刚刚崭露头角,对自己的唱功也始终缺乏信心。她化着不成熟的浓妆,在寥寥无几的观众面前卖力展露自己的歌喉,想用婉转的音调征服他们的双耳。但有些音却总是处理不好,渐渐她不敢再注视观众的眼睛,生怕在其中见到一丝愠怒或不耐烦。每一曲终,观众席就会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以此作为鼓励的她也鼓起勇气,一首又一首地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