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肮脏的湖水中(1)
我现在在厄尔市的多罗蕾丝区,一处不是很大的湖景别墅。这就是我定居的地方。
一位远房的不知道如何称呼的伯伯(姑且这么称呼)将这作为遗产留个了我,连带着环湖的这十几年来或他人赠与或伯伯他自己买下的一圈别墅群。
他无儿无女没有任何绝对第一顺位继承人,立下遗嘱指名让我这位平时没有跟他任何来往的亲戚继承它们,并让三位时薪每分钟三千元的大律师联合制作的一份遗产继承权益书,巨细无遗的断绝了一切其他亲戚朋友等外界因素在未来六十年内侵吞我这份财产的可能。
除了房子他还留下了一堆金子,是的金子。
伯伯估算过它们的价值,说不碰牌、不碰“药”、不掺和经济它们能够我活一百二十五年。
够我活一辈子,他说这可长着呢。
继承遗产后并没有过上什么上流奢靡的生活,两点一线的向书刊报社投一些故事赚点稿费,业余时间干些剪报活儿丰富自己见闻写出更好的故事。
在别墅内,只有一位仆人照顾我起居,更确切点像童话里才存在的母亲和姐姐那样照顾我的生活。
我不喜欢这种比喻但实在找不到更确切的了,多多少少的有些背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