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之胭脂——胭脂 王氏 鄂秋隼 宿介 毛大 谁是凶手?(3)
宿介听闻施学使爱护文人,写了状子申诉冤情。施学使调阅了案卷,认为王氏可疑,请示上司重申此案。
施学使升堂问宿介,绣鞋丢在何处?宿介答记不清,敲王氏门的时候还在。施学使转问王氏,你有几个奸夫?王氏答只有宿介。施学使追问,有没有人借故去你家?如有隐瞒,大刑伺候。毛大不老实被我拒绝了,还有几个二流子来借过钱,送过礼。王氏说完跪地求饶。
施学使抓来嫌疑犯,集中到城隍庙。令人遮严窗户不透光,脱掉嫌疑犯的上衣,下令嫌疑犯洗手,面壁思过,神明会在犯人背上留下标记。不一会,施学使把人叫出来,逐个排查,很快确定毛大是凶手。
施学使在墙上涂了一层石灰,在洗手的水里掺有煤灰,凶手怕神明在他背上做标记,紧紧靠着墙,出门时又用手搓背,毛大背上又是石灰又是媒灰,一顿审问,很快就招供了。
第一回过堂,鄂秋隼浑身颤抖,笨嘴拙舌不会辩解,鄂秋隼死罪。
第二回过堂,知府抓住二人订约和初见时是否有旁人,牵出王氏,查出宿介,宿介死罪。
第三回过堂,施学使抓住王氏不只一个奸夫,炸出毛大一干人等,使用计谋逮到毛大,毛大死罪。
胭脂误石为宝,交友不慎,情根深种,引来祸端。父亲惨死,心上人差点丧命。王氏勾三搭四,满口胡诌,越分妄为。宿介翻墙脱鞋,斯文败类,贪心不足蛇吞象。毛大市井无赖,侵犯未遂,杀人灭口,刁滑奸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