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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名”剧本——校园欺凌(4)

2023-11-23 来源:百合文库
其他检察官(点头):好的。
【第九幕】(黑屏字幕打出)
了解案情后,未检对涉罪未成年人A和受害人甲进行了心理疏导。秉承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A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置8个月的考验期。
【第十幕】(地点:检察院)
检察官3:本院认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A伙同被告人D对被害人甲实施辱骂、殴打、拍摄侮辱视频等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侮辱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符合起诉条件。案发后,A确有悔罪表现,尽力弥补被害人甲的损失,得到了甲的谅解,同时A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A附条件不起诉,由本院对其进行监督考察,考察期为8个月。

“以法律之名”剧本——校园欺凌


(画面扫到全体检察官以及被害人甲,乙陪着甲,犯罪嫌疑人A和D)
【第十一幕】(地点:学校)
甲重回学校。
甲同桌:(对甲说)xxx,这是这几天你不在时候的笔记,给你复习用吧。
甲:(感动)谢谢。
(可添加阳光普照的美好画面)
【第十二幕】(总结+呼吁)
个人的某种利益、不知从何而起的过节、甚至是一个轻蔑的眼神或一句低声的议论,都可成为暴力的开始。对于施暴者来说也许无足轻重,然而,对于受害者来说,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的伤害都是无可估量的,他们也许要用很久很久,甚至要用一生来走出阴霾。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不殴打欺辱同学,不言语中伤同学,不冷漠排挤同学,是我们应该做的。请关爱身边的每一位同伴。

“以法律之名”剧本——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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