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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志·菊与刀》(3)

《九州志·菊与刀》(3)


“既然陶慕玄已经下手了,那小的也不能留。”薛旭大口吞下茶泡的饼,用脖子上系的深红汗巾揩了揩嘴角,脸上的刀疤都在放着汗光:“做利索些,别让人看咱们京尉的笑话。”
在对面的暗影中,一个穿皮软甲的人单膝跪地,俯了下身,就倒退着进了走廊,再一眨眼,就已经看不见了。
他是天启羽林天军骑都尉杨拓石手下最为得力的斥候孟鹊,十年前被称为快腿小孟,现在则被称为快腿,不需要姓氏作为区分,他就是天启最快的腿。此次被调给薛旭做助手,他刚刚从城外回来,给薛旭带来了百里驰和百里恒被诛杀的消息,而现在他要去取下百里恬的性命。
孟鹊快速地闪过走廊和垂花门,百里家虽然很大,但比起天启的贵族公卿来,也不过伯仲之间,他有信心不让那个百里家的小儿子见到第二天的阳光。
他摸了摸袖子里的短刃,这是从河络那里购买的弯刀,拿在人族的手中正好作为匕首,无论是弧度还是宽窄,都适合从背后割断别人的脖颈或刺入肝脏,宛州的丝细密地缠在匕首的柄上,抚摸起来有一种别样的快感。孟鹊的双手缩在袖筒里,虽然这百里家的主宅已经进驻了八十名京尉和羽林天军,但他还是本能地掩藏起自己的身形,如同幽灵般在下午的宅邸中穿梭。

《九州志·菊与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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