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热
1.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比山风迅疾,比野火热烈。他看着我,说:“来与不来的结果没有不同。”我就来了,不留退路地、孤注一掷地。
他说他心有所属,好叫我知难而退。我当然知道。知道他早有所爱,也知道他痛失所爱——或者,永失所爱。这没关系,悲欢离合,天下从来不缺爱别离的戏码。或许写我的故事,落笔就该是个求不得。可我为什么要去求?世间千万种手段,求是害人伤己里得不偿失的头几名。我要去争,去抢,去算计。
所以我来了。
我交了辞呈,买了车票,背了个双肩包,孤身一人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我原本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正巧阿衡最近在找新的住所,便让她去替我看看门。阿衡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哑着声音问我:“值得吗?”我说:“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而我,不只是愿意。
S城很大,指望两个人在这里不期而遇是不现实的。偌大的城市里,千百次擦肩过,怎么找一个只知样貌和回忆的人?所幸“寻觅”这件事,于我而言不算陌生了。在整个世界大海捞针般找人,也不是没做过。和那时的空茫绝望比起来,S城又显得很小了。
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最初遇见他那会,他说,交换名字未免俗气。“夔牙,叫我夔牙吧。”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低头笑笑,一边随手捡了根枯枝,在地上将这两个字写了出来,一笔一划写得慢极了、认真极了,是很珍重的样子。我于是也珍而重之地念出这个名字:“夔牙。”我们坐在更深露重的山巅,头顶是恍若梦境漏出的漫天繁星,耳边是山间偷偷逃过的晚风,在万籁无声时,我听见自己情不自禁的问话:“有什么涵义吗?”他转过头来看了看我,唇角不自知般的轻轻勾起:“我从前喜欢音乐。”我便也笑,“这名字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