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技法十一章(8)
小说的文字是由作者写出来的,而小说的内容,则是通过小说中一个“叙述者”之口传达给读者。用以说明这一点的最方便的例子,是那些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小说。在第一人称小说中,那个“我”便是“叙述者”。
当一篇文字中“我”是指作者本人时,那样的文字是纪实性散文,而不是小说。小说是虚构的艺术,其中所有的人物都是虚构的,“我”也不例外。“我”也是作者虚构出的一个小说人物,只不过,这个“我”除了是小说人物,它还起到叙述小说故事情节的作用,它还是“叙述者”。所以,问题的关键之处,仍在于“虚构”。对于小说的虚构认识不清的人,必然也就对小说中的“我”认识不清。
在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我”叫尼克。在鲁迅的小说《伤逝》中,“我”叫史涓生。还有些小说,里面不是只有一个“我”,而是有好几个“我”,由众多小说人物,逐个以“我”的口吻来讲述故事,比如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也有很多小说,并不交代“我”叫什么,比如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对于最后这一类不交代“我”的姓名的小说,某些意志不坚定的读者很容易把其中的“我”误认为是作者本人。可事实上,如果它们是小说,这个“我”就不可能是作者本人。
第一人称小说中,别的人物的命运、故事的来龙去脉,都是由“我”这个小说人物来介绍的。“我”的所听、所见、所思,贯穿全篇,是小说的主要黏合剂。但“我”却并不一定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主要人物自然是盖茨比,而不是叫尼克的“我”。可是如果没有这个作为“叙述者”的“我”,那么读者就永远无法了解盖茨比那令人同情、引人深思的一生。因为是“我”与盖茨比相识,而非《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读者(和作者)与盖茨比相识。
以上谈的是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想必聪明的人们早已明白个中奥秘,无须我赘言。那么中国人习以为常的、中国古典“四大名著”都采用的那种第三人称小说的情形又是如何?谁是“叙述者”?
如前所述,在小说虚构的空间里,只有虚构的人物在活动,只有虚构的人物才可以充当小说的“叙述者”。成为“叙述者”的首要条件,是它必须是小说中的人物。第一人称小说如此,第三人称小说亦然。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是“我”,而第三人称小说的“叙述者”,则是小说作者创造出的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全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