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景和】郡主“下嫁”︱贰拾 · 意外(6)
说回郡主这篇。因为虐妻结束,担心自己在文里有些地方表述得不够清楚,所以再和大家捋一下这篇的简单的逻辑。就像我之前说的,我认为追妻火葬场这个梗的存在是建立在双方间信息的表达和接收以及信息获取不对等导致的误会。所以后面才可以解开心结重归于好才能HE。不然就是BE妥妥的。因为郡主这篇是第二人称,所以是从蔷薇的角度、读者的角度看待所有事情的,是一个不全面的视角。在后面火葬场的过程中,也会体现这之前小陆做过的事情,但是这些事是蔷薇原本并不知道的。
我感觉我写古风文就是和自己打架,一方面构思架空其实更适合减少ooc,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放其我已有的历史认知,过渡美化封建帝制的剥削性。于是还带出了ooc的情况,真的很抱歉!
好想写第三人称啊!但是总觉得随意起名字更会ooc。以前总觉得如果第三人称就用蔷薇做代称太随意了,但是我还是喜欢第三人称写作啊啊啊啊啊!等未来的某一天我再开新梗我一定要写第三人称!!
我感觉我写古风文就是和自己打架,一方面构思架空其实更适合减少ooc,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放其我已有的历史认知,过渡美化封建帝制的剥削性。于是还带出了ooc的情况,真的很抱歉!
好想写第三人称啊!但是总觉得随意起名字更会ooc。以前总觉得如果第三人称就用蔷薇做代称太随意了,但是我还是喜欢第三人称写作啊啊啊啊啊!等未来的某一天我再开新梗我一定要写第三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