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卡ll他会着急给你回信
*一点摸鱼,甜文,下笔前无构思,信马由缰。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收到了大哥的回信,或许是东海过于遥远了吧。太白山下太冷,寒风吹得信笺乱飞,“卡米尔”以外的字一个也看不清,险些从我手中挣脱,我只得把它放入怀里,理了理校服后与那位村民道别,说“下次再来走生意”,转身往凌雪阁而去。经过主阁时我遇见了李泌先生,便停下脚步与他打了招呼。
他笑得和善,似乎对谁都是这样:“雷狮的?这回迟了些。”
我点了点头。这封信我等了三个月,比平常多出一月,但这也没什么,大哥喜欢自由,或许他近日出了蓬莱岛,在外游历了或是回了霸刀也说不定。总之看了信一切就都揭晓了。
回房后我先躺到了床上,因为回来之前我刚完成了一个刺杀任务,累得眼皮也掀不开,本来还想着先看会儿书,但一看到床铺便困意十足,脑袋沾到枕头更是挪不动身子,索性抱着信入睡。
梦里我回到了十五岁,我还没有入凌雪,大哥也没有去霸刀,我们一同在长安的街头晃荡,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大哥的武功不知是从哪学来的,我认不出出自何门何派,他也不愿意教我,每当遇到危险都是自己挡在前面,我只好看着他的动作偷学,久而久之倒是学会了一点,却不够纯正,独自临敌时还是难以全身而退,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跑,轻功倒是越发炉火纯青,渐渐地比大哥还要快了。
大哥好酒,为了防身他把酒钱省下,换了武器回来,我十五岁的生日就是一把短刀。长安的秋天美极,枫叶从南到北,从长街这头连绵直到天边,赤红如血,美且危险。那天晚上大哥回来时给我带了一荷包的甜食,以及那把匕首。通体并无花哨的刻纹,因为对于亡命之徒来说,配刀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生存,所以最重要的一点是锋利,最好一刀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