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历史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或许,你不曾身往金陵
或许,你不曾闻警钟鸣
甚至,你根本不曾经历
如果只是因为,那段记忆太过久远......
而选择了淡忘,而选择去漠视,
选择事不关己!
可那,是民族的痛,是同胞的血!
忘记屠杀,
便是第二次屠杀!
不要忘,你所享有的今天,是祖辈为你承受的这段苦难
不要忘,他们曾经如何欺辱我们的国家,屠杀我们的同胞,践踏我中华的尊严,妄置我民族于死地......
不要忘,你是一个中国人!
它们当年做出的是罪恶的行为,现在即使给出认罪的态度,这两者难道可以对等吗?如果可以,那就表示谁都可以先犯错、再认错。问题是,改错体现在哪里呢?
为什么它们当年可以任意糟辱我们同胞的身体、虐杀我们同胞的生命,而现在只要求它们道歉,而不是要求它们用自己的身体或生命来还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