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類怪談-工地安全守則
跟風寫的,如有人喜歡,便繼續寫,切勿當真!
本公司接獲有關閣下職位的申請,並特此函以示接納。本公司將提供比市面高三十倍的工資、饍食、交通津貼、免費醫療及高額人壽及意外保險(受益人由員工選擇)。
閣下於閲讀下列安全守則後而認為個人不能接受部份規則,有權拒絕此工作。如依然有意於本公司工作,請於本月30號前,帶同有關文件前住本公司辨公室登記有關下列第三項的生理特徵,而登記入職後,則代表閣下
一、任何新入職員工第一天必須向安全督導員報告並參加工地安全課堂。
二、員工於進入工地前,必須佩戴安全裝置,包括但不限於 :「安全帽、安全鞋、工地口罩、護目鏡、反光衣及黃色腕帶。」如閣下拒絕佩帶,將不予進入,並視作曠工。而於工地前,不論任何情況(即使受傷)也不可脫下腕帶及護目鏡,違規者將有可能按第十五項規則下懲罰。
三、員工於開始工作及放工前,必須量度體溫、血壓、呼吸頻率、瞳色、五官及手腳指數量。如有任何偏差,該員工將接受進一步檢查,如證實為誤會,該員工將可以回歸工作,並獲其半天薪水作補償。其他狀況則按第十五項規定處理。
四、員工正式入職時,將獲發具定位功能的電子通訊設備,於工地如遇到任何意外,請立刻以該裝置通知安全人員,請不要以外來的通訊設備作溝通,並於進入工地後,將手機鎖在公司所提供保險箱中。
五、如員工遺失腕表、護目鏡或上述設備,將被停職,該員工及其家屬將接受隔離,直至被證實安全。該員工薪金將按照事故具體情節發放或以依照第十五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