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可恨的love,让我一个人意淫那么久(5)
“兜伊瘤,”猎鸟说。
一天,十七名囚犯试图越狱。在操场上放风的时候,切片机·巴克诱骗了看守的侄女,八岁的丽丝贝斯·苏,并紧紧抓住她。他用他八乘十二的大手抱住小女孩的腰,举起来让看守看到。
“喂,看门的!”切片机叫道。“把门打开,不然我做掉这小孩!”
“我不怕的,伯特叔叔!”丽丝贝斯叫道。
“放下那个孩子,切片机!”看守命令道,虚弱之极。
但切片机知道现在看守已经在他的掌控之中了。十七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走出大门。十六个大男人和一个金发小孩安全地走了出去。一个高塔上的守卫自认为找到了将切片机一枪爆头的绝佳时机,结果破坏了整个越狱队伍的队形。但他打偏了,成功击中了跟在切片机后头抖抖霍霍的小个男人,一枪毙命。
猜猜是谁?
于是乎,我为科利尔周刊写一篇“当男孩遇上女孩”的小说——一个柔情、刻骨的爱情故事——的计划,因为男主角的死而流产了。
好了,要不是雪莉迟迟不来的第二封信让霍根施拉格陷入绝望和恐慌,他是绝不会成为那亡命十七人中的一个的。但事实仍旧是她没有回他的第二封信。就算等上一百年她也不会回的。我没法改变这事实。
真丢脸啊。多可惜,霍根施拉格在狱中没有给雪莉·莱斯特写下下面这封信:
“亲爱的莱斯特小姐:
我希望我的话不会让你烦恼或尴尬。我写下这些,莱斯特小姐,是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不是寻常意义上的小偷。我想让你知道,我偷你的包,是因为我在公交车上对你一见钟情。我想不出任何办法来认识你,除了做出这轻率的——确切的说也是愚蠢的——举动。可你知道,恋爱中的人总是愚蠢的。
我爱上你双唇微启的样子。你为我揭开了万事万物的谜底。自从我四年前来到纽约,我从来没有不开心过,但也没有开心过。说起来,我和纽约成千上万的年轻人没什么区别,都只是活着罢了。
我从西雅图来到纽约。我想要变得有钱有名有款有型。但四年过去了,我意识到我不会变得有钱有名有款有型。我是个优秀的印刷小工,仅此而已。有天印刷员病了,我就替他的活。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啊,莱斯特小姐。根本没人听我的。我叫排字员去工作时,他就咯咯乱笑。我不怪他。我命令别人的时候挺傻的。我想我不过是那数百万从没想过要发号施令的人之一。但我真的无所谓了。我老板刚雇了个23岁的小子。他才23岁,而我已经31了,并且在同一个地方做了四年。但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变成印刷主管,而我还是当他的小工。但就算这样我也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