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文鑫.同人)序
(私设不喜勿喷勿进)
设定丁比刘大5岁
故事的开始,他们还是孩子。丁程鑫和刘耀文认识16年了,刘耀文自打出院生,就被寄养小姨家,等刘妈坐完月子,小姨他们一家就搬到丁程鑫家的小区了,成了邻居,关系也好了起来,两家互帮互助也是常态。
相似的是丁程鑫3岁时丁爸和丁妈就不在他身边是叔叔养他,而刘耀文一直是小姨和小姨父带的。可以说是被强塞到本不属于他们的这两个家庭里,所幸,叔叔婶婶和小姨都待他们很好,如出一辙。
丁程鑫和刘耀文的初遇是在楼梯间,当时5岁的丁程鑫望见了还在婴儿车里嘬着奶嘴的刘耀文。丁朝刘文笑笑,刘文立刻撇下奶嘴,嘟嘟哝哝的不知说些什么,还一边晃着肉肉的手臂不知比划着什么。丁见到这一幕,笑意更甚。初夏,窗外的栀子花香气扑鼻,丁叔将三者拍到一起。等后来刘耀文翻到这一张照片时,很庆幸丁叔拍下了自己不能记忆的年龄。
后来啊,丁的叔叔离婚后有时实在忙不过来,只得请刘姨一家帮忙照理,所幸丁程鑫很自律不用人操什么心。理所当然,刘耀文上小学后,接他上下学的事就由丁程鑫包了。
有一天丁程鑫来接刘耀文放学,还是1m6的刘耀文兴冲冲地跑到他跟前,后面还接着一群“小尾巴”。只见“小尾巴们”一齐的往丁程鑫面前靠,七嘴八舌说,“哥哥,刘耀文说你打篮球特别厉害,能跟我们一起打吗?”“哥哥,刘耀文说你学过跆拳道,能一个群殴五个,是真的吗?”“刘耀文说……”丁程鑫扶额,看着脸上仿佛在说“这么优秀的哥哥,我的。这么帅气的哥哥,我的。你们羡慕去吧”的刘耀文,为了不拂弟弟的面子,与一堆小孩儿打了几场篮球,以“不能打击小孩自信心”的本意赢了两场,输了一场。大家都很尽兴,除了一个叫“刘耀文”的小朋友在解释他哥因为累了一天,没发挥好,在为他哥打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