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翔×我】心动完成时(追妻火葬场|HE)(6)
他似乎是看出了我的下一步动作,立即伸手拦住我的胳膊,病态白般的肌肤格外扎眼:“不用,姑娘坐那儿便可。”
我被他这个称呼给惊讶到了,思索了半天才敢慢吞吞把话说出来:“皇……”
他将食指竖起怼在唇前“嘘”了一声,摆摆手示意身旁的贴身侍从都走远点,随后坐到我旁边,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我叫严煜,姑娘怎么唤我都请便,除了皇上这个称呼。”
停。
手指又不自觉将玫瑰花瓣撕裂成好几瓣,我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接受小病秧子与其他皇帝有所不同这件事,他似乎并不太喜欢当这个所谓的一国之君。
自那以后,严煜经常有事没事就命人带着奏折来后宫找我坐会儿,朝廷上那几位一向和严煜不怎么对付的老头子竟也对此选择睁只眼闭只眼。
真是稀罕得很。
其实这人倒也不是非得找人唠嗑,他很安静,大部分时间就只是往我旁边一坐,没骨头似的学我躺在椅子上瘫着,少了旁人的束缚,小病秧子倒是惬意得很。
相处越久我对他的了解就越深,严煜格外抵触我叫他皇上这件事,也不喜欢和其他皇帝一样自称朕。
“听起来很生分,仿佛我生来就和旁人隔了一道墙。”
“整座皇宫就你肯把我当朋友对待。”
“要不是我,你就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这点我很抱歉。”
念念叨叨间,他把铺在脸上挡太阳的扇子拿开将它折了起来,葱白的手指在阳光的照射下几乎呈透明状。
我真的很好奇一个男孩子是怎么做到比女生还要白皙精致好几分的。
他说的话倒是没仔细听,就一直思考着这个自认识以来便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疑问,导致严煜唤了我好几声都没听见,只得叹口气,无奈地拿指尖轻轻掐了掐我的脸让我回神。
“余洱,这要换做旁人,恐怕人头早就不保了。”
03.
我虽在皇宫住了已一年有余,但从小就没出过家门的我竟也从未想过出宫一事。
我被他这个称呼给惊讶到了,思索了半天才敢慢吞吞把话说出来:“皇……”
他将食指竖起怼在唇前“嘘”了一声,摆摆手示意身旁的贴身侍从都走远点,随后坐到我旁边,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我叫严煜,姑娘怎么唤我都请便,除了皇上这个称呼。”
停。
手指又不自觉将玫瑰花瓣撕裂成好几瓣,我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接受小病秧子与其他皇帝有所不同这件事,他似乎并不太喜欢当这个所谓的一国之君。
自那以后,严煜经常有事没事就命人带着奏折来后宫找我坐会儿,朝廷上那几位一向和严煜不怎么对付的老头子竟也对此选择睁只眼闭只眼。
真是稀罕得很。
其实这人倒也不是非得找人唠嗑,他很安静,大部分时间就只是往我旁边一坐,没骨头似的学我躺在椅子上瘫着,少了旁人的束缚,小病秧子倒是惬意得很。
相处越久我对他的了解就越深,严煜格外抵触我叫他皇上这件事,也不喜欢和其他皇帝一样自称朕。
“听起来很生分,仿佛我生来就和旁人隔了一道墙。”
“整座皇宫就你肯把我当朋友对待。”
“要不是我,你就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这点我很抱歉。”
念念叨叨间,他把铺在脸上挡太阳的扇子拿开将它折了起来,葱白的手指在阳光的照射下几乎呈透明状。
我真的很好奇一个男孩子是怎么做到比女生还要白皙精致好几分的。
他说的话倒是没仔细听,就一直思考着这个自认识以来便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疑问,导致严煜唤了我好几声都没听见,只得叹口气,无奈地拿指尖轻轻掐了掐我的脸让我回神。
“余洱,这要换做旁人,恐怕人头早就不保了。”
03.
我虽在皇宫住了已一年有余,但从小就没出过家门的我竟也从未想过出宫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