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血咒(7)
“虽然那里属于斯托克斯了,但是那地方鸟不拉屎,恐怕没人会在意那里有什么。”弗朗西斯说。
“那我们得快点了,赶在好事的赏金猎人前。”
“说起来,风语小姐之前在斯托克斯的时候就有做赏金猎人吧。”
“准确地说,是在尤达。是很偏的西部,那里的人愚昧无知,不讲礼数,赏金公会更像是强盗窝。东部的斯托克斯要好很多,人们都很友善。”风语又将鲜百合拿在手中,那是一个农家姑娘送给她的。她为此沾沾自喜了好一阵子,直到意识到在那之前,弗朗西斯提醒她绕过麦田,别让马踩了新芽。
在弗朗西斯看来,她武艺高强,精通魔法,却缺少许多常识,无论对物还是对人。像极了被惯坏的贵族大小姐,事实上也差不了多少,在兰特尔公会的时候她每天都衣食无忧,基本只待在城里,穿着华服拿着钱币和其他人打交道。她不会待人处事,但心眼不坏。但风语却不以为然,她觉得弗朗西斯缺乏必要的防备,就算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平民,下一秒也可能因为贪图钱色而行恶。手里的剑远比他人的话语可靠。这是由他们的过去所决定的,截然不同的处事态度。两人常为此而争吵,但不会因此生气,这只是枯燥旅途的调味料。
“要是在咱那片地方,走这么远,咱已经被劫上三次了。”聊到尤达的时候,风语会用上几句方言,明明她之前根本不这样讲话,远离那里之后,她反倒回想起他们讲话的方式。“贼可不知道咱的背后藏着剑,只会把咱当做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