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不合理设定(二)(2)
(四)
家丑不可外扬,是多少年来老人们教育年轻人的铁律,宁可吃点闷亏也不能张扬,不然以后出去会被人指指点点,不好做人,能花钱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程雁听了呵呵,偏偏大多数电视剧里还都爱这么演,真是服了这编剧,这和旧社会的老左派有什么区别。
出车祸撞人要私了,女儿被猥亵了也是私了,还有暴力讨债的还私了,尤其是那些有头有脸还有钱的,更是如此,只要花钱能解决的都私了,结果呢,适得其反,不但事情闹得更大,最后有理变没理,名声啥的都没了,钱也没了。虽然是为了推动剧情吧,但这也太扯了,扯得都没看下去的动力。最绝的是对于键盘侠所犯的过错,当事人居然会选择自杀?往往看到此处,程雁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这完全不符合实际嘛!
现在是法治社会,能私下解决的最好,不能解决就直接报警解决吧,谁对谁错让法律给出最正确的判决不香吗?说起这个,程雁就忍不住嘴角上扬——博弈被公认为演艺圈打官司最多的艺人,没有之一,而且都是小事,诸如有用他名字事迹写小文章的,把他和某些人强行CP,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在他直播间骂人诋毁人的,还有转发不实言论的,有女粉丝给两人P结婚证的……真是将法治精神贯彻到底啊。因为这,博弈没少挨喷,谁喷得猛,他再接着告谁。程雁曾问他:“你经纪公司就这么由着你?”
博弈一摊手:“我维护正当利益,公司支持。你说的这些,跟当事人协商基本没用,反而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认为自己做了对的事。我是公众人物没错,但前提我是个人。我是个人,我就能享受我国法律关于公民权利的一切,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为什么要一忍再忍?尤其是那些曝光我隐私的,绝不姑息,凭什么他们觉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为喜欢我的那些人谋了什么不得了的福利,自以为是英雄,那我就得让他们知道当这样的英雄是有代价的!天天嚷着普法,我这种现身做法不是更具普法性呢?”
博弈说的不错,做比说重要,怎么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停留在说上更有说服力。
(五)
最近几年有这样两种恋爱模式在影视剧中兴起——男主或女主病了,女主或男主过来照顾,久而久之就成了恋人;或是,男主和女主因为某些原因住在同一屋檐下,由开始的误会别扭到后来误会理解,爱上了对方。
程雁看了歪着头想半天,觉得这些在现实中的成功率不到1%。说说前一种模式,如果是在医院里,一个女的穿着病号服和穿睡衣差不多,然后一个男的天天总来照顾,吃饭这关还说的过去,那洗衣服,梳头呢?不太可能吧,最多送点日用品就了不得了,再多真的超出普通朋友的关系了,双方在心理上都觉得很别扭,最合理的不是找个护工或找个同性朋友来照顾吗?电视剧里真有点夸大了,一般照顾都一定能做好,更别说无微不至的照顾了。想当年程雁发烧,博弈硬说来照顾她,害的她老休息不好,最后病是好了,那句多此一举的真心话程雁始终没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