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短评(2)
这就引出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刀斧手是个聋子,全篇里面所有出场人物中谁是聋子?没错,就是我们的侦探老爷爷——哲瑞·雷恩。这是一个非常异想天开的构思,没有人想到刀斧手居然是主角团中的一人,而且扮演角色还是侦探。当然动机后面有好好说明而去非常合理,在动机逻辑这块我想没有比奎因处理得更好了。
重点二就是死者是谁?书中有一对兄弟,而死者是其中的一位,另一位被死者囚禁起来了,因为是双胞胎所以分不清到底谁是谁,不知道谁活下来了谁死在了那场爆炸中。但是,开头那个给巡官信的人给了线索。因为信里面所写的莎士比亚的签名是倒着的,可是正常人写一般都是正着写,签名所写在的信上是图书馆的专用信,上面有很明显的标志标志着哪边是上哪边是下,但是,有一种可能分辨不出来哪边是上哪边是下,那就是写签名的人是个色盲。这里科普一个小知识,色盲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呢就是分辨不出颜色的深浅,小说中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才分辨不出信的上下是哪边。这个色盲就是侦破活下来的到底是谁的关键性线索,而且色盲这一线索也很好的解释了那奇怪的胡子以及奇怪的装扮。色盲也是奎因的老手法了,我觉得最让人拍案叫绝觉得神来之笔的地方,还是那个闹钟的细节,真的太棒了。
而且小说的结尾也丝毫不拖沓,真正道出刀斧手的身份后直接小说结束,但是小说中的体会,震惊就像一道味感丰富的佳肴一样吃完后层次丰富的味道一直久久的在我口中不能散去的感觉,不禁令人赞叹,不愧是奎因埃勒里。
奎因从来不屑于误导读者,从来不像读者提供无用的信息,小说极其注重逻辑,崇尚解释的唯一性,可以说是整个推理界里对逻辑的运用达到天花板级别的作家,和我国国内某些人相比,明面上是推理作家但在自己的作品里却用催眠术这种糊弄人逻辑不严谨的小儿科手段来掩饰自己对谜题设置上的失败以及强行对整个事件增加神秘感与诡异性,真的是相形见绌,我觉得这不叫推理作家,这叫糊弄读者,连作家都不是。
咳咳,当然以上都是个人见解,难免会有不同的意见。
对于本格推理和变格推理,我其实更喜欢本格这类,因为我觉得看推理小说嘛,最重要的就是案件描写和推理过程了,不然为啥叫推理小说呢,是吧,其他的和这两样相比就无可厚非了。
好了差不多就到这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以后每周都会有一篇关于推理小说的短评的,最近的话大多都是奎因的。
ps:明天还要补考有点小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