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规则设计者<1>共同富裕(3)
这1万件手机只有卖出去,才能盈利,在销售过程中,也会有相关成本,假设总成本是500万,那么其中销售相关人员的薪资,总额不得低于250万。
假设手机以单价3000元卖出,共计盈利1500万,所有参与手机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员工,包括老板和投资人,都必须按规则分配利益。
假设受益者总数是100人,以极限条件计算,投资人,经理等公司管理层,选出30人分配1050万,剩余70人分配450万。
其中,那30人可选出贡献最大的9人,分配735万,另外21人分配315万。
同样,收益最高的9人,也可以继续按照三七规则分配,直到最终确保投资人或者老板的收益最大。如此,既根据贡献分配收益,也确保利益均沾,兼顾效率和公平。
现行的经济活动中,在总成本中,人工成本往往很低,很少出现超过成本总额50%的情况。在利益分配中,公司只给员工固定薪资,至于公司盈利多少,跟员工基本没关系,能发点奖金,就得高呼资本家大善人。
在新规则中,员工既能在生产和销售成本中,获得工资收入,也能参与产品盈利分配,这就改变彻底改变传统的劳资关系,并且大幅度提升人的价值。
在资本主导的世界,人被物化,价值甚至不如一栋房子,一辆车。
打工人再怎么努力,也只是拿点工资,绝大部分利益都被投资人和老板拿走。
我相信无产阶级的力量,所以,我选择设计这条规则,让员工成为公司的主人,让人民成为社会的主宰,而不是被资本奴役和物化。
如果我输了,万劫不复,那不是我的错,只能说明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世界。
如果我赢了,皆大欢喜,我和广大无产阶级同胞都会受益无穷。
这条规则顺利通过系统审核,因为只是人类社会内部的制度性规则,并非自然界和宇宙基本规则,不存在违规情况。
理论上,人类社会完全可以实行这条规则,只是没有一个凌驾于人类社会的绝对强权来执行,而我借助系统的力量,就可以强制实行这条规则。
当然,可能有杠精会反驳,说那条惩罚措施明显带有玄学色彩,违背世界规则。